京师宗教活动尤其令人担忧。1109年八月二十六日,徽宗下达
份诏书,内容是关于京城里未列名祀典
*祠。如果这些庙宇
神职人员“假托鬼神以妖言惑众”,开封府应当捕获他们,定罪后送至邻州处以惩罚。最严重
罪犯将报给朝廷进行处罚。显然,京城
很多神祠都被取缔
。1111年正月初九,又有
份诏书传下,将已被摧毁
1038座神祠内存放
神像移至寺观或本庙,并举例说,土地神像应当迁至城隍庙,还明确表示,未得到允许,老百姓不得私建神祠。[85]
异端书籍也会引发惊恐。1104年四月十九日,徽宗批准禁止《佛说末劫经》
请求,因为“言涉讹妄,意要惑众”。在这本书流传地区
荆湖南北路提点刑狱司奉命调查此书是何人撰写和印刷,“取勘具案闻奏,其民间所收本,限十日赴所在州县镇寨缴纳焚讫,所在具数申尚书省。窃虑上件文字亦有散在诸路州军,使良民乱行传诵,深为未便”。[86]
从1114年颁布几项措施中可以看到,针对可疑宗教活动所采取
措施非常严厉。其中之
是,只要有人告发师巫“假托神语,欺愚惑众”,便赏赐
百贯,参加邪教
人则被处以两年劳役。在另
项措施中,徽宗批准
项请求,明令禁止某些宗教团体和行为,以禁止“愚民因循习以成风,无罪而就死地”。这些措施针对
行为被描述为“以讲说、烧香、斋会为名,而私置佛堂、道院,为聚众人之所者”。z.府*员也没有任何现成
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只能不断向当地百姓发出公告,指出这些活动是非法
,对告发者提供赏金,并命令当地*员定期检查。第三个案例是关于可疑文字。1114年八月三十日,徽宗就河北州县妖教盛行颁布诏书,“虽加之重辟,终不悛革”,诏书不仅要把这些书籍销毁,同样重要
是查获用来印刷这些书籍
印版或石刻,还命令当地*员将查获
书本全部上缴到朝廷有关部门。[87]
前述祭祀民间神灵和取缔可疑宗教措施是否与徽宗信仰道教有关呢?现存奏疏或诏书中都没有使用道教
语言,但它们之间
定有所关联。徽宗
宗教倾向使他对有功德
民间神灵秉持开放态度,愿意接纳对这些神灵
信奉并纳入国家监管体系之中。
方面,徽宗运用国家权力去抑制佛道之外
宗教活动,另
方面则大力支持修建寺庙和道观。此外,这方面还有
个原因,新政和蔡京采取
改革措施
特点就是希望达致程式化和标准化,
直贯彻至地方,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