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神奇行为,能让抽象变得具体、虚构变得真实。至于仪式精髓,可以说就在于它咒语,中文念“天灵灵、地灵灵”,在西方则念“Hocuspocus”,似乎念咒语,就能让A变成B。
想让基督在信众眼中变得真实吗?在弥撒仪式中,神父拿起块面包和杯葡萄酒,说面包是基督肉,葡萄酒是基督血,吃着面包、喝着葡萄酒,就是让信众与基督共融。基督都能在口中尝到,哪有比这更真实呢?传统上,神父是用拉丁文做出这些大胆宣示,而拉丁文正是宗教、法律、各种人生秘密所使用语言。农民群聚、露出着迷眼神,神父再高高举起块面包,大声说道:“Hocestcorpus!”(这是耶稣身体!)理论上这面包就成基督肉。这群不懂拉丁文农民把“Hocestcorpus”误听成“Hocuspocus”!结果就这样流传下来,在西方成句强大咒语,可以把青蛙变成王子,把南瓜变成马车。
早在基督教诞生千年之前,古代印度教也用过同样技巧。《广林奥义书》(BrihadaranyakaUpanishad)曾把献祭匹马过程,解释成整个宇宙形成故事。这里样是遵照着“天灵灵,地灵灵,让A变成B”架构,说道:“马头为黎明,眼睛为太阳,生命力为空气,张开口为内火(Vaisvanara),马身为年……四肢为季节,关节为月份和两周,马蹄为日夜,马骨为星星,血肉为云朵……哈欠为闪电,抖动为雷鸣,排尿为下雨,嘶鸣为声音。”就这样,匹可怜马就成宇宙。
几乎任何事都能化为仪式,不论是点蜡烛、摇手铃或数珠子,任何再普通动作,都能带来深刻宗教意义。身体动作也是如此,比如鞠躬、匍匐或双手合十,都各有意义。而从锡克教头巾到穆斯林头巾,各种形式头饰所承载丰富意义在信众中引发狂热持续几个世纪。
就连食物所代表精神意义也可能远超其营养价值,比如复活节彩蛋象征新生命与基督复活,犹太人在逾越节吃苦菜和无酵饼,纪念则是他们在埃及所受奴役以及神将他们救出埃及。在这个世界上,几乎任何道菜都有某种象征意义。比如在新年,虔诚犹太人会吃蜂蜜,这样才会有甜蜜年;吃鱼头,才会像鱼样多子多孙而且勇敢前进;吃石榴,让善行如石榴籽般繁荣兴盛。
政治上也会利用各种仪式。几千年来,王冠、王座和令牌代表着王国和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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