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们家总在周末出游,还频繁地到七大姑八大姨家做客,并在人家后院烧烤。和社区孩子们起往其他社区跑,天性里对混乱和随意抵制好像没那强烈。
母亲有六个兄弟姐妹。父亲是家里五个孩子中老大。母亲那边亲戚总是聚在拐角处“南城”家里。外祖父厨艺很好,在那儿们还可以玩纸牌,听活力四射爵士乐。外祖父就像块磁铁样,把们所有人吸引在起。他对自家院子之外世界充满疑虑,担心们每个人安全和身心健康,所以总是尽全力营造个环境,让们吃饱玩好,可能也希望们永远不要远离那里。他还送给只狗,那是只性情温和黄棕色牧羊犬,们给它起名为雷克斯。根据母亲指令,雷克斯不能住在们家,但可以随时去“南城”家里看它。躺在地板上,把脸埋到它柔软毛里。每次“南城”走过,它尾巴都会愉快地甩下。“南城”宠爱这只狗,就像宠爱样,给它食物、爱和包容,所有这些都像是种无声认真恳求,恳求们永远不要离开他。
父亲那边亲戚分散在芝加哥广阔南城,其中有群姑婆和三个堂亲,还有几个远房亲戚。们常去拜访这些亲戚,路上会安静地数街上树,以此判断们要去谁家。比较穷社区通常棵树都没有,但是,父亲对这些亲戚都视同仁。他看到总是醉醺醺卡里欧叔叔时,脸上会露出笑容。卡里欧叔叔头卷发,身材瘦削,个子不高,长得有点像小萨米·戴维斯[2]。父亲很爱她维黛拉姑姑,她和八个孩子住在94号公路附近栋破旧公寓楼里。和克雷格知道,那个社区生存法则是与众不同。
星期日下午,们家四口会开车向北,十分钟之后到达帕克维公园社区,和祖父祖母起吃晚饭,安德鲁叔叔、卡勒顿叔叔和弗朗西斯卡姑姑也住在那里。他们比爸爸小十几岁,所以对们来说更像是哥哥姐姐,而非叔叔和姑姑。长兄如父,这话点儿不错,父亲跟他们在起时,会给他们建议,需要时给他们塞点儿钱。弗朗西斯卡聪明又漂亮,有时会让给她梳理那头长发。安德鲁和卡勒顿当时二十出头,很时髦。他们穿着喇叭裤和高领毛衣,还有皮夹克,交女朋友,谈论都是诸如马尔科姆·X[3]和“灵歌势力”之类话题。克雷格和在他们位于公寓后面卧室里待就是几个小时,都想濡染他们范儿。
祖父名字也叫弗雷泽,弗雷泽·罗宾逊,他点儿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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