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对。”
“那你为什么没告诉他?”
“因为他是个雄心勃勃的警员,自尊心太强,团队精神不足,所以我还是把这些留给他自己发现的好。只有把这些视作自己的发现而不是我给的提示,他们才会更积极地搜寻那个穿四十三码鞋、还从玫瑰花床上捡走一枚弹壳的人。”
他们停在斯塔约街等红绿灯。卡丽忍住一个哈欠。“你怎么知道
上的纤维会伸进花纹凹处,吸收血液。你会在卧室地毯上找到一块矩形的血迹。比约斯塔德,你们的血迹鉴定师应该会同意我的说法。”
随即是一阵沉默,卡丽听见警察在路上拦下了一辆汽车。几个人激动的声音传来,其中有个年轻人。是死者的丈夫和儿子。
“随你怎么说。”比约斯塔德假装满不在乎,“反正死者在哪儿中枪又不重要,这就是一次失控的抢劫,不是暗杀。而且看来很快就有人能证实他们丢失了哪些珠宝。”
“珠宝是挺好的。”西蒙说,“不过如果我是劫匪,我就会把阿格妮特·伊弗森押进屋里,逼她告诉我真正值钱的东西在哪儿。逼她交出保险箱密码。再笨的劫匪都知道这种房子里肯定有保险箱。可他却在邻居能听见的地方直接给了她一枪。这可不是因为他慌了神——他清除证据的手法体现了他超凡的冷静,而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不会在房子里逗留太久,等警察赶到时,他早就逃之夭夭了。因为他不是来偷东西的,懂吗?他偷的东西不多也不少,恰好能误导一个父母人很好却缺乏办案经验的警员,好让他草草认定这只是一次失控的抢劫,这样他就不会再追究真正的动机。”
比约斯塔德哑口无言,脸颊突然涨得通红。西蒙必须承认,他对此相当得意。西蒙·凯法斯这个人其实非常简单直接,但他并不记仇。尽管很想,但他还是没在临走时对年轻的同行撂下那句狠话:“教学时间结束,比约斯塔德。”
假以时日,在累积了足够的经验之后,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很有希望成长为一名出色的警员。而谦虚也是好警员必须学习的品质。
“很有意思的推测,凯法斯。”比约斯塔德说,“我记下了。不过时间不早了……”他匆匆一笑,“……你是不是该走了?”
“你为什么留了一手?”卡丽问,西蒙正驱车驶离霍尔门科伦山,小心翼翼地转过下山的急弯。
“什么留了一手?”西蒙假装无辜。卡丽扑哧一笑。西蒙又在扮演怪老头了。
“你明知道弹壳落在花坛里了。你没找到弹壳,但找到了鞋印。你还拍了照片。那儿的泥土不也跟走廊上的泥土吻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