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对。”
“那你为什没告诉他?”
“因为他是个雄心勃勃警员,自尊心太强,团队精神不足,所以还是把这些留给他自己发现好。只有把这些视作自己发现而不是给提示,他们才会更积极地搜寻那个穿四十三码鞋、还从玫瑰花床上捡走枚弹壳人。”
他们停在斯塔约街等红绿灯。卡丽忍住个哈欠。“你怎知道
上纤维会伸进花纹凹处,吸收血液。你会在卧室地毯上找到块矩形血迹。比约斯塔德,你们血迹鉴定师应该会同意说法。”
随即是阵沉默,卡丽听见警察在路上拦下辆汽车。几个人激动声音传来,其中有个年轻人。是死者丈夫和儿子。
“随你怎说。”比约斯塔德假装满不在乎,“反正死者在哪儿中枪又不重要,这就是次失控抢劫,不是暗杀。而且看来很快就有人能证实他们丢失哪些珠宝。”
“珠宝是挺好。”西蒙说,“不过如果是劫匪,就会把阿格妮特·伊弗森押进屋里,逼她告诉真正值钱东西在哪儿。逼她交出保险箱密码。再笨劫匪都知道这种房子里肯定有保险箱。可他却在邻居能听见地方直接给她枪。这可不是因为他慌神——他清除证据手法体现他超凡冷静,而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不会在房子里逗留太久,等警察赶到时,他早就逃之夭夭。因为他不是来偷东西,懂吗?他偷东西不多也不少,恰好能误导个父母人很好却缺乏办案经验警员,好让他草草认定这只是次失控抢劫,这样他就不会再追究真正动机。”
比约斯塔德哑口无言,脸颊突然涨得通红。西蒙必须承认,他对此相当得意。西蒙·凯法斯这个人其实非常简单直接,但他并不记仇。尽管很想,但他还是没在临走时对年轻同行撂下那句狠话:“教学时间结束,比约斯塔德。”
假以时日,在累积足够经验之后,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很有希望成长为名出色警员。而谦虚也是好警员必须学习品质。
“很有意思推测,凯法斯。”比约斯塔德说,“记下。不过时间不早……”他匆匆笑,“……你是不是该走?”
“你为什留手?”卡丽问,西蒙正驱车驶离霍尔门科伦山,小心翼翼地转过下山急弯。
“什留手?”西蒙假装无辜。卡丽扑哧笑。西蒙又在扮演怪老头。
“你明知道弹壳落在花坛里。你没找到弹壳,但找到鞋印。你还拍照片。那儿泥土不也跟走廊上泥土吻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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