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情和这件礼服一样新,或一样有季节性:时光得倒回到这周前,他穿戴整齐回家过圣诞假期。
许多人穿上他们平时的衣服后,不是这就是那多少有了些新变化。麦金太尔穿上他那件几乎没穿过的蓝色哔叽的小会计制服后,一下子变得惊人地谦逊,不像爱挖苦讽刺或搞恶作剧的人;而琼斯,穿上他的旧海军风雨装后,变得很凶悍,让人吃惊。年轻的克瑞布,大家都叫他年轻人,穿上他的双排扣西装后,仪表堂堂,老成持重;还有特拉弗斯,许多人都忘了他是耶鲁毕业的,可一穿上J.普莱诗[2]法兰绒外套,还有那带扣的衣领,马上奇怪地显得女气。当几个黑人穿上他们的窄脚裤,宽松外套,再戴上巨大的温莎领结,他们突然又成了黑人,而不是普通人了。他们甚至不再好意思用过去熟悉的口吻和白人交谈。可是所有人中变化最大的也许要属小不点。衣服本身并不令人奇怪——他家在皇后区经营着一间豪华餐馆,他恰当地穿上一件墨黑的长大衣,系上丝质围巾——可是它们给他带来不同寻常的尊严。傻笑不见了,笑声消失了,笨拙的举止也被压制住了。翻檐帽下的眼睛镇静而威严,完全不是小不点的眼神。甚至牙掉光了也没破坏这效果,因为除了含糊几句简单的圣诞祝愿外,他双唇紧闭,一言不发。其他病人抬起头,略带羞涩,景仰地望着这个焕然一新的人,这引人注目的陌生人,看着他大步走出这幢大楼,坚硬的鞋跟踏在大理石地板上嘎吱直响——稍后,当他在牙买加区的行人道上转身朝家走去时,人群本能地闪到一旁,给他让路。
小不点知道他在扮演这个迷人角色,可待他回到家,他不再想它了;在家人中间,生活才是真实的。那里没人叫他小不点——他是哈罗德,温和的儿子,对许多圆眼睛孩子们来说,他是一名安静的英雄,一位尊贵的稀客。盛宴临近尾声时,一个小女孩被隆重地领到他座位前,她害羞地站在那里,不敢看他的眼睛,手紧紧地揪着礼服裙边。她母亲催她说:“你想告诉哈罗德叔叔你每晚祈祷时说的话吗,艾琳?”
“是的,”小姑娘说。“我告诉耶稣请保佑哈罗德叔叔,让他早点康复。”
哈罗德叔叔笑了,握着她的双手,“真是太好了,艾琳,”他哑着嗓子说。“可是你知道,你不该说告诉他。你该求他。”
她第一次看着他的脸。“我就是那意思,”她说。“我求他。”
哈罗德叔叔把她揽进怀中,大脸埋在她的肩头,为了不让她看到自己双眼含着泪花。“真是个好姑娘,”他轻声说。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