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并不能让矮桌消失。除了死亡,没什么能让它消失。但一口美美的烟能锉平桌角,让它圆融一些。当不小心撞上时,你就没那么痛了。
吸完烟,我骑上自行车在城里兜圈子。我观察人群。如果看到某个实在有趣的人——这某个人几乎总是女性——我会尾随她,编造一点小故事:我跟踪的这个皮肤晒得黝黑的女人刚刚在电话里大吼大叫的对象是她妹妹,这个妹妹总在周五晚餐时和姐夫眉来眼去;她在街角的商店给自己骄纵顽劣的儿子买品脱装的冰激凌;她在药店停留是为了买口服避孕药,以免意外怀上另一个臭小孩。兜完圈,如果天气宜人,我会一屁股坐到本·古里安林荫大道的长凳上,再如常抽上一支,等待亢奋或余韵慢慢退去。到兴奋感彻底退尽,我就骑上自行车回到自己的公寓,看看电视,上上社交软件,打打电脑游戏,听听迷幻音乐。
四年来,我每天都到日落时才抽第一口。几乎每晚如此。也有几次反常,搞得我提前就亢奋起来,但次数不多。像我这种软弱又易上瘾的个性,能做到这种程度当然值得自豪。在弗莱什曼海滩的斜晖中,我抽了不下一千口烟。一千多口烟,吞云吐雾,无人打扰,直到她出现。我甚至还没转头,她就对我说“打扰一下”,声音轻柔,语调婉转,我转头之前就想到她必然是个丑八怪,因为漂亮妞儿用不着费那么大力气装温柔,人们会听任她们支使。
她比我年长,大概四十岁了。白衬衣,黑裙子。棕色的头发在脑后梳成马尾。眼睛波光流转。皮肤白皙透亮,稍有皱纹,主要集中在眼底,但这只平添了性感。
我想问有什么可以帮到她的,但由于正在抽烟,我嘴里只吐出一句略带挑衅的“什么事”。我的口气可能听上去有点儿蛮横,因为她往后退了一步,说:“对不起,没什么事。”我清了清喉咙,说:“没事,尽管开口。你本来想问什么?”她羞赧地笑了,把声音压得更低:“请问那是大麻吗?”她看上去不像会在街上拦住路人提这种问题的人,而且绝对不像警察。所以我点点头。“我能来一口吗?”她问,伸出两根手指来。她的手颤颤巍巍的。
我把烟递给她。猛吸了一口的同时,她想对我道谢,却呛得唾沫飞溅。我俩都咧嘴乐了。她放弃道谢,把烟深深吸入、含住,就像在潜水。我已经好久没见人这样抽烟了,那是小孩子的抽法。她想把大麻递还给我,但我示意她继续抽。又抽了几口之后,她又想把大麻还给我,这一次,我收下了。于是我俩一起抽。等大麻耗尽,太阳也彻底落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