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整洁家,以及他自己在中东、肯尼亚和委内瑞拉所度过有趣童年生活,都令他感到厌烦。他三心二意地准备着数学和艺术这两门高考课程,还说自己根本就不想上大学。他和那些住在面朝牧丛站[4]高层住宅里人结帮交友,而他女朋友们都是些餐厅女佣,以及梳着黏糊糊蜂窝状发型女店员。他滋事添乱,经常次带上好几个女孩子出门。他还逐渐养成套傻冒似说话方式,开口总带着喉音“t”,还有那些比如像“偶醒”(想)、“偶转他”(对他说)之类另类表达,都变成他说话时根深蒂固习惯。因为他是朋友,嘴上才没说什,但心里却直很反感。
往往趁托比不在家机会上门,兰利夫人也会随口说出“你还是进屋里来吧”这样客气话,尽管大家都对此心知肚明,在波伊斯广场还是直很受欢迎。有时,兰利夫妇会让深谙托比性情对他任性举动提些真实想法,而则会不顾朋友情面,自负地夸夸其谈起来,强调托比需要“找回自”。与此相似,在西尔维史密斯家也占席之地。西尔维史密斯夫妇都是新弗洛伊德主义精神分析心理学家,两人满脑子关于性奇思妙想,家中还摆着台美国型号大冰箱,里面塞满美味佳肴。他们三个孩子,二女男,都年纪轻轻,却在肯萨尔赖斯[5]干着盗窃商店和在操场上敲诈勒索非法勾当,简直是伙疯狂蠢蛋。还有位比密西学院朋友,约瑟夫·纽金特,在他那凌乱家里也过得很舒心。他父亲是位海洋学家,每每率远征队去探索世界上未曾勘查海床,而他母亲则是《每日电讯报》首位女专栏作家。然而,乔却觉得他老爸老妈太没劲。他宁愿和帮来自诺丁山小伙子们混在起,花整个晚上改装蓝美达踏板摩托车[6]上复合头灯,并乐此不疲。
对所有这些家长们着迷,是否仅仅因为他们都不是亲生父母呢?尽管费尽心机,但还是无法苟同,因为不容否认是,他们都十分讨喜欢。他们吸引着,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在兰利家,知道在阿拉伯沙漠中举行献祭仪式,在拉丁文和法文上也都有长进,还第次欣赏巴赫哥德堡变奏曲。在西尔维史密斯家,听说“多形性反常”这概念,痴迷于多拉、小汉斯和狼人故事,还大饱口福,享受熏鲑鱼、硬面包圈、奶油干酪、土豆饼和甜菜汤。在纽金特家,珍妮特向讲述普罗富莫丑闻[7]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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