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艰涩语法,简直就像莎士比亚呢。”
另个上年纪侍者来到他桌旁:
“不巧是,小店新笔用完,也没有墨水,您可以去别间店。”
“在这里等人,不能去别间店。”
“那请自便。”
侍者以表面有礼傲慢态度说完后离开。
羽毛笔尖端变得粗糙,开始刮纸。瓶里墨水也所剩不多。不过开始侍者拿来就是用旧笔和只剩点墨水瓶。如果在这里停笔,奔腾诗兴将会消失。他右手写着,眼睛盯着纸页,举起左手唤来侍者。
侍者迟迟不来。纳森不耐烦,大声叫人。
“请安静。”侍者劝谏说。
“给新笔。”
就连用削笔刀削掉磨粗笔尖,都觉得浪费时间。
人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是十四世纪诗人乔叟以当时俗语写下作品,纳森读是十八世纪出版版本,附有注释,他靠着那些注释读完全篇,习得古语。
自从在父亲遗物里面找到羊皮纸文件以后,他便解读里面古语,学到异于十八世纪拼字、修辞还有独特字体。
可是这些知识与才华,在故乡半点也派不上用场。
他进某个富豪创设学校,但上课内容全是在毕业后从事学校斡旋职务所需商业用语、法律用语,纳森完全不感兴趣。
他在十四岁毕业,受雇于与学校有关系法律事务所,担任见习生。见习时间为七年,这段期间没有薪资。
纳森可能写很久,壁炉前扶手椅已经换个客人。
那名男子走过来,看看纳森写纸,指着个地方说:“嗯,说你,这儿拼错。”
纳森拂开他手:
“错是你。十五世纪拼法就是这样。没知识还爱纠正别人,只会让自己蒙羞。”
男子也没有恼怒样子,赞美他说:“你居然知道十五世纪拼法?真厉害。”他把身子凑得更近,脸颊都快贴过来,纳森别开脸去。
“还有墨水。墨水没。”纳森粗声说道。
侍者无视于这个连小费也不给蛮横年轻客人。
“给笔,快点!”
纳森用拳头敲桌。
他感觉到周围冰冷视线。
他在工作闲暇时持续创作诗。
肯定他才能,只有佩勒姆牧师个人。
纳森当个无给见习生,忍耐三年,终于辞去工作,搭上驿马车。
他昨天才刚抵达伦敦,却觉得那些仿佛遥远过去。
……嗟吁!明月炯炯遍照,血潮驰骋于草叶血脉。年轻奴隶蹒跚而行——他笔在纸上滑动着。微弱之心违抗烈风。百鸟俱亦沉眠,奈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