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逛街,就像以前那样。
看看闺中密友是不是还打算去阿富汗。
帕丽果然和科莱特见面。她们在家很有人气酒吧碰头,这里有摩洛哥风格装饰,紫罗兰色帷幔,到处摆放着橘黄色靠枕,小舞台上还有个头发卷卷乌德琴手。科莱特不是个人到。她带个小伙子来。此人名叫埃里克·拉孔布,在十八区所高中教书,给七年级和八年级学生讲戏剧。他告诉帕丽,他过去见过她,那是几年前,有次学生示威,反对捕杀海豹。开始帕丽没想起来,后来才恍然大悟,他就是科莱特因为到人少而拿来撒气那个人,那个被科莱特捶胸脯人。他们席地而坐,身下是蓬松芒果色坐垫,然后点酒水。刚开始时候,帕丽以为科莱特和埃里克是对儿,但科莱特对埃里克赞不绝口,没过多久帕丽就明白,科莱特是为她,才把埃里克带过来。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她会觉得很不舒服,可她却在埃里克局促不安中看到同样不适,她自己反而因此得到缓解。埃里克动不动就脸红,脑袋瓜子乱晃,满脸歉意,窘态百出。帕丽发现他这副模样蛮好玩,甚至也蛮可爱。她边吃着面包和黑橄榄酱,边偷偷打量着埃里克。他称不上英俊,头发长长,软塌塌,用根皮筋扎在脑后。他天生双小手,皮肤没有血色,鼻子太尖,脑门又太大,几乎瞧不见下巴,可他笑起来明眸皓齿。他还有个习惯,每说完句话,就用个满怀期望微笑加个标点,那笑容活像个开心问号。这张脸虽然不像于连那样让帕丽着迷,可它远比于连那张脸亲切友善,而且用不太久,帕丽就能发现,埃里克身上蕴藏着种驻外大使般专注,文静安恬克制,经久不衰端庄。
他们结婚。那是1977年春天个寒冷日子,就在吉米·卡特宣誓就职几个月后。埃里克违逆父母愿望,坚持只办个小小世俗仪式。无人出席,只有他们俩,加上作为证婚人科莱特。他说正式婚礼太过铺张,他们负担不起。他父亲是个富有银行家,提议由他来出钱。埃里克毕竟是他们独苗儿。他先提出来把这笔钱作为礼物,后来又说作为借款,埃里克都拒绝。虽然他嘴上从来不说,可帕丽知道,这样做是为不让她感到尴尬,否则在婚礼上,她将只是孤零零个人,教堂里不会有家人入座,不会有人送她出嫁,也不会有人为她淌下幸福泪水。
她告诉埃里克,她计划去阿富汗,他表示理解方式让帕丽相信,于连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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