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沙发,放在客厅中央,又解决些小问题,包括地板。「这太疯狂,」当时他告诉马尔科姆,「等整修完毕,你还是得重铺地板。」但马尔科姆说他无论如何都要做,那种地板漆是新产品,他想试用下,而真正装修之前,格林街会是他实验室,他可以拿它来做些小实验,如果他不介意话(而他当然不介意)。但除此之外,整间公寓差不多还是保持他刚搬进来时样子:个长长四方形,位于南苏荷区栋建筑六楼,两边都有窗子,侧朝西,侧朝东;南边整面牆也有窗子,俯瞰座停车场。他房间和浴室在东头,看出去是默瑟街栋低矮楼房屋顶;威廉房间和浴室(其实是客房,但他直把它当成威廉房间)则在西头,下面是格林街。厨房位于公寓中央,还有第三间浴室。套房之间空间很大,黑色地板像黑色琴键般发亮。
他拥有这麽多空间,但至今依然有种不熟悉感觉,更不熟悉是自己居然负担得起。但是你负担得起,他有时还得提醒自己,就像他站在杂货店裡,想著是否该买盒自己喜欢黑橄榄;那种橄榄好咸,咸得他嘴巴发涩、双眼泛泪。刚搬到纽约市时,吃黑橄榄是种享受,他个月只买次,次只买匙。每天晚上他只吃颗,边坐著读案情摘要,边缓缓啜吸著橄榄核上肉。你可以买,他现在告诉自己,你有那个钱。但他还总是忘记。
他之所以买得起格林街公寓,而且冰箱裡常备著盒橄榄,背后原因是他在罗普克工作,这是全纽约最有权势、最有名望律师事务所之。他在那裡担任辩护律师,而且年多前升为合伙人。五年前,他跟西提任和罗兹经办件证券诈欺案,起诉家叫柴克瑞·史密斯大型商业银行。那个案子和解之后没多久,个叫卢西恩·沃伊特人联络他,他知道他是罗普克诉讼部门总监,而且之前曾代表柴克瑞·史密斯银行与他们协商。
沃伊特邀他起喝杯酒聊聊。他对他工作印象深刻,尤其是法庭表现,他说。柴克瑞·史密斯银行也对他印象深刻。其实他早听过他名字(他和沙利文法官是法学院老同学),也打听下他状况。他有没有考虑过离开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加入黑暗阵营呢?
要说他从没想过,那就是撒谎。在办公室裡,周围人不断离去。他知道西提任正在跟华盛顿家国际法律事务所洽谈。罗兹在犹豫是不是该去家银行法务部工作。至于他,之前已经有两家律师事务所找上门来,但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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