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全世界也是第一流的。所以,那次截肢手术很完美,堪称是教科书级别的杰作。腿脚完整,骨头的锯切也很平整,血管在烧红的铁棍精准烫过后完全闭合。手术前,病人抓住未来好友的衣袖,恳求他保存好锯下来的腿脚。他一直很虔诚,肯定是按经文的字面意思去理解的:基督降临时,我们将从坟墓里站起来,所以,要保有完整的肉身才能复活。后来他告诉我,他那时候非常恐惧,害怕那条腿会自己升起来;他希望死后被安葬时,肉身是完整的。假如当时经手的是个普通医师——江湖郎中,只会割疣和拔牙——而不是我舅舅,他的古怪请求肯定不可能被实现。通常,切除的肢体会被裹在布里,送到墓地,放在一个小地洞里,尽管不失肃穆,但不会有宗教仪程,也不会在埋下的地方做任何标记。但我舅舅在病人被精馏酒精昏迷后,一丝不苟地打理了那条腿。首先,他注入了自己的导师秘制的溶液,去除了血管和淋巴管中的坏疽、被感染的坏血。血被清空后,他再把那条腿放入玻璃樽中,灌满南特的白兰地和黑胡椒调配成的药水,那条腿就将保持原样,永远不会腐坏。等菲利普从酒精的麻醉中醒来后,他的朋友就把浸在白兰地中的腿脚给他看,俨如把新生婴儿抱给刚刚生完的母亲看。
费尔海恩康复得很慢,就住在莱顿的一条小街上,在他从寡妇家租的阁楼里。是她照顾了他。要不是有她在,天知道事情会变得怎样。事实上,病人意志消沉;很难说那到底是因为正在康复的伤口无休止的疼痛,还是仅仅因为他的处境完全改变了。毕竟,才刚二十八岁,他突然成了残疾人,神学专业也就此告终,这很好理解——没有腿,他也当不成牧师了。他不让任何人把这件事告诉他父母,一想到自己让他们失望了,他就羞愧得无以复加。德克会去看望他,同去的还有两个同事,不过,相对于痛苦的病患,他们好像对他搁在床头板上的截肢更感兴趣。显而易见,这截肢体已经开始作为标本的生活了,浸没在酒精里,陷入永不消散的迷雾,做着兀自奔跑的白日梦,还会梦见被晨露打湿的草地,沙滩上温暖的细沙。还有几个神学院的同学也会来看他,菲利普最终对他们坦言,自己再也不会返校上课了。
客人们离去后,寡妇房东——我后来见过这位弗路太太,觉得她就是个天使——就会出现在菲利普的房间里。菲利普在她家借住了好些年,直到他在雷根斯堡买了房子,定居到老。她会带一只盆上楼,还有一只装满热水的锡桶。虽然病人不发烧了,伤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