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我再也不会怕任何人。”弗里格嘴张开着,舌头是棒棒糖一样的粉红色。
“什么都不会把我毁坏。什么告密人都不会扰乱我的灵魂。”
“你又发疯了?”
“唯一一件……”
“快往下说。”
衣服上一点褶子都没出现,而她的指关节和戒指已经击中了他的下巴。显然她还想踢他一脚,她已经抬起了支在后侧的腿。他用手挡住脸,等着。
“把手拿开。”
他听从了,说:“是澳大拉西亚地区的一种鸟叫卡卡,全名卡卡杜。就像洛里鸟一样。”
“行了,走吧,你这法利赛[189]佬。”修女弗罗斯特是她在天国的新郎派到罪人中间来的,是为了审判,不是为了传播,或者获取知识。
在那些天里,路易斯踢小家伙的小腿,在游戏室里抢占霍屯督们的积木,深夜里他床上出没的都是*乱的米泽尔。
“我也许还会害怕的事儿,就是我的灵魂里再没有你的位置了。”
“你读了太多傻书。”
“有一天,我会拥有一座大房子,房间很多,我在里面不想看到家长、姨妈、舅舅或修女。十匹马也没法把我从这房子里拉出来。我唯一会放进来的,就是你,实在不行,就在深夜里放进来。因为你的灵魂就如同我的。比起我母亲,我更希望有你在身边。你进了我房子,我就会做你的仆人,你可以命令我,可以拿走我的邮票。你可以在我的灵魂里进进出出,就像是进出一个鸽子笼。我会拥有一座塔楼,我会把自己关进去,带着我的小马和大弓,每个想从我这儿把你抢走的人,都不得不相信这一点。他们有可能打败我,当然,但在那之前他们肯定要流血的,这是塞涅夫对你说的,记着我的话。”他知道,他在说傻话,就像是一个骑士在月光下对着一座城堡的城垛和枪眼说话,就像在同样的月光下火鸡黑克托的咯咯叫。这些话像是爸爸在“格略宁尔”酒馆买的廉价巧克力黏在了他的口腔上,在它们从他嘴里涌出之前,源源不断地涌出。
“我们会一起上天堂。如果他们不让你进去,我就会在门口的冷风中等,等到你受尽炼狱中的磨难。我会请求圣母马利亚,让她尽快向你开恩。她会听到我的请求的。”
修女弗罗斯特从梨树后面走了出来,但她在读每日祈祷书,没有看到他们。弗里格的手指甲有一圈黑边,在指
“弗里格。”
“又有什么事儿?”
他们在玩捉迷藏,满身大汗地蹲在梨树的树荫里,修女弗罗斯特是不可能藏在这树后面的。她也不会坐在树枝里。
“总有一天……”
“快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