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奇妙的民族,”爸爸在他们走到城门背后,站在弗洛伦特叔叔的窄肩宽臀背后时说,“有些人也许会说,可怜的民族,但是我要说,这是我的民族。”
弗洛伦特叔叔穿着一件织得挺粗糙的套头衫,戴着一顶米黄色的帽子。他常常去酒馆,四肢张开往球门横梁跳。他的绑腿比他的队员要厚。
“因为他的踝骨敏感。”爸爸说,“这是家传的。敏感的踝骨和消化不良。但其他方面我们是金刚之身,我们塞涅夫家族,对不对,小伙儿?”
在一大拨挤过来的人群中间,他变身为一个无拘无束的聒噪工人。他向四面八方自己不认识的人挥动软弱无力的手。显然他很高兴我在他身边,也许甚至还有点骄傲。不然就不能解释,他和那些戴着帽子,说话有啤酒味儿,嘴角叼着自己卷的香烟的普通人在一起时怎么会时不时地把手臂搁在我肩膀上。施塔德的对手是S.K.瓦勒根姆。
“踢断他的骨头!”“你这个瞎炮儿!”“往前冲,凡·多尔恩!”
关心他们整洁的红白紧身衣,而不太关心他们的观众。足球艺术对他们来说比结果更重要。
是不是该支持一家虽然成绩不佳但却属于我们,属于我们民族的球队呢?
爸爸是个能瞬间影响大众意见并将他们引向另一个方向的演讲者。爸爸,他在那边满头大汗,幸福地喜笑颜开,与其他人闲聊着,天生具有丹东或希特勒的禀赋。路易斯的脸因为骄傲而变得滚烫。
“所以,我现在和我们的路易斯去瓦勒—施塔德,去给我弟弟加油。”
他这谎话说得多么轻松自如。他用多么不言而喻的口吻宣告他对自己偏爱的球队的忠心。他多么胆大地进行了一次临时决定的这么大的背叛!路易斯拽拽他父亲的手臂,大声说:“时间到了,爸爸。”
“越位!”“点球!”每到球赛气势减弱的时候,一个胖女人就会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喊,一种非人类的曲调,就好像是捡破烂的在他巡游时遭到了折磨:“到底什么时候能再进一步啊?”
当S.K.瓦勒根姆进攻的时候,只听得到鞋子踢在球上的单调声音。当施塔德—瓦勒有了进球机会的时候,爸爸叫得比其他所有
“你说得对,小伙儿。”
在街上,路易斯脑袋里一阵空虚感,而肚子里沉甸甸一大团。他问:“我们现在真的去施塔德吗?”
“你听到我怎么说的了呀。”
“他们跟谁比?”
“这我们到那儿就知道了。”爸爸边说,边打了几个嗝,这在贝都因人[112]那儿为了礼貌起见,都要在吃完饭后躲到自己帐篷里才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