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昏了头。”妈妈说。爸爸直起身来,手撑在沙发靠枕上,眼睛眯成细缝。
“你就笑吧,康斯坦泽。我可是差点把命都丢了。我必须躲开那些迟钝的人群,差一点儿就直接开进着火的仓库里去了。”
她的肚子拂过桌子,弯腰俯向自己的丈夫,不等他请求便抚摸这个吹牛大王毫无损伤的粉红色脸颊。“真难想象,你在起火的仓库里的样子。”看起来爸爸觉得这很好玩,他朝奉承他的这个女人挤了挤眼睛。
“是在哈勒尔贝克大街吗?”路易斯说。
“紧挨着你的大鹿。”
,在起火的那一边,我看到,康斯坦泽,哈勒尔贝克弯道上的大仓库烧着了。谁看了都要吓哭的,所有漂亮的亚麻都在火里烧。我加了点油,开在人群和大火中间,火焰蹿出来,一直冲进我车里。现在你看看,摸摸,我的半边胡子都没了,整个右边都烤焦了。”
她,女奴隶,张着大嘴听着,站起来,显然没有受她的臃肿身子拖累。爸爸拉起她的手,放到自己脸颊上。
“你摸到了吗?路易斯,过来,你也摸摸看!”
“你好热。”妈妈说。
“不,你没摸出来,这一边的胡楂比另一边的少吗,路易斯?”
路易斯的大鹿是一座驼鹿青铜像,是为了纪念加拿大阵亡战士竖立起来的。用巨大的朝天铲子做成鹿角的这只动物,在傍晚时分可以以假乱真。一家人在去巴斯特赫姆看望梅尔克的时候,他们都会路过驼鹿像。每次路易斯都会舔湿一只手的拇指,在另一只手的掌心蹭一蹭,第一只手再握成拳头啪一下砸在这只弄湿了的手掌上。
这天夜里,路易斯给了庞大又沉重的驼鹿几马刺,骑着它闯过大火。他母亲穿着有白色煤气火焰做圆点的蓝裙子,张开手臂,在他骑着驼鹿从她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同一时刻,驼鹿额上的蓬乱鬃毛沾到了火,火焰在路易斯牢牢攥住的鹿角上方闪烁,然后整只鹿角都烧了起来,驼鹿变软变白,变得像贝克朗的母牛玛丽。它直立起来,路易斯从它侧边摔到了床上,醒来了,发现驼鹿在床单上留下了一大摊口水。
“是的。”路易斯说,指尖感到了砂纸。他把手抽开。爸爸又靠着沙发靠枕坐下了。
“火一直烧到你车里了?”妈妈问。
“车胎,右半边车身,都烧黑了。”
“你为什么没有把车窗摇上去?”
“车里热得快让人窒息。这时候是要把车窗摇下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