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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乡开车去胜浦市警察署的路上,一个劲儿地咬牙忍住哈欠。昨晚他没有睡好。旁边卧室里的纯一整个晚上都在做噩梦,说梦话。也许是因为看了诉讼记录中的现场照片,也许是因为他自己的犯罪事件还在他的脑海里兴风作浪。
南乡偷偷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纯一,也是一副困倦的样子,南乡忍不住笑了起来。为了驱赶睡意,南乡打开驾驶座这边的车窗,问纯一:“吵得你没睡好吧?”
“什么?”纯一反问道。
“我老婆说,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说梦话。”
家人搞到必需的食物。
“尊敬的天皇,尊敬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尊敬的麦克阿瑟元帅……”这是当时的审讯记录里记录下来的她所说过的话,“大家都是我的恩人……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的丈夫,我接受这神圣的恩惠。”
然而,虽说她是抢劫杀人,但被害人只有一名。如果放在现在肯定不会被判处死刑。还有一个案例他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邪教集团的男人,他参与恐怖袭击,杀死了十二个无辜的人。仅仅因为法庭认定他是投案自首的,就只判了无期徒刑。为什么这个男人没有被判死刑,而五十年前的那个女人却被判了死刑呢?是不是可以说,刑法用它的强制力来保卫的正义,其实并不公正呢?在参事官看来,完全可以这样说: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如果本人一直强调不记得自己杀过人,就不能申请减刑吗?”局长终于开口说话了。
参事官从一个普通市民的思维中回到了自己的立场上:“是的。”
“南乡先生昨天晚上确实说梦话来着,”纯一笑了,“我也说梦话了吧?”
“你呀,说了整整一夜!”南乡觉得自己决定租有两个卧室的公寓太英明了,否则的话,两个大男人晚上睡觉时互相在对方耳边说梦话,谁也别想睡觉。
“我以前就有这个毛病。”南乡又说。
“我也有这个毛病。”纯一说。不过,关于为什么有了做噩梦说梦话的毛病,他什么都没说。“对了,南乡先生有太太吗?”
“议案书呢?”
“在这里。”
参事官这才把刚从刑事局转过来的《死刑执行议案书》递交上去。在两厘米厚的文件封面上,已经盖上了审查过文件的刑事局参事官、刑事科科长和刑事局局长批准的印章。
“等树原亮的服刑记录送到了,再审查一遍。”局长对参事官说,“然后再交给我审查,我审查完之前,拘留所所长的报告不要中断!”
“明白了。”参事官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