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会说:“你总是睡不着,弗兰克。”
他会说:“没错,但今晚我比以前更睡不着。”
季节无所谓,当时是晚上几点也无所谓。我永远会说好的。我一直很喜欢探索这座城市,也一直很喜欢深夜时光。更重要的是,我向来不是个需要睡太多觉的人。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跟弗兰克在一起。所以他会给我打电话,我会同意跟他见面,他会从布鲁克林开车过来接我,然后我们会一起到某个地方去散步。
没过多久,我们就走遍了曼哈顿的每个街区。很快,我们就开始探索外围的街区了。我从没见过比他更了解这座城市的人。他会带我去一些我连听都没听说过的街区,然后我们会在三更半夜步行着探索它们,聊一路的天。我们走遍了所有墓地和所有工业园区。我们走遍了码头。我们从联排房前走过,穿过廉租房区。最终,我们踏遍了纽约都会区的每一座桥——而且那里的桥可多了。
从来没有人打扰我们。这是最奇怪的地方。过去那会儿,这座城市并不安全,但我们好像天下无敌一样从城市中穿梭而过。我们常常聊天聊得太入神,甚至都没有留意周围的环境。街道护我们平安,人们没有给我们平添困扰,这就像奇迹一样。有时我会好奇,大家到底能不能看见我们。有时警察会拦下我们,问我们在干什么,而弗兰克则会亮出自己的警徽。他会说:“我在送这位女士回家”——尽管我们正身处皇冠高地的一片牙买加社区。他永远都在送我回家。永远是这套说辞。
有时到了深夜,他会开车带我去长岛,到他知道的一个地方买炸蛤蜊吃——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饭馆,你可以直接把车开到窗前,从车里面点餐。或者我们会到羊头湾码头去吃小帘蛤。我们会把车停在码头上,边吃边看渔船出海。春天的时候,他会开车带我去新泽西的乡间,在月光下摘蒲公英的叶子做苦菜沙拉。他告诉我,西西里人爱吃这种东西。
开车和散步——这些事情他可以做,而且不至把自己搞得太过躁动。
他永远会听我倾诉,他成了我生命中最值得信任的知己。弗兰克人很透亮——他有一种深深的、不可动摇的正直感。跟一个从不自吹自擂(在那个年代的男人身上,这一点很罕见!),而且不会以任何方式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世界的男人在一起,让人感觉很宽慰。就算他有什么缺陷,或犯了什么错,他也会在你发现之前就告诉你。而且不论我告诉了他关于我的什么事,他都不会评头论足或把我数落一顿。我闪现的阴暗面并没有吓到他。他自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