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说:“你总是睡不着,弗兰克。”
他会说:“没错,但今晚比以前更睡不着。”
季节无所谓,当时是晚上几点也无所谓。永远会说好。直很喜欢探索这座城市,也直很喜欢深夜时光。更重要是,向来不是个需要睡太多觉人。但最重要是,喜欢跟弗兰克在起。所以他会给打电话,会同意跟他见面,他会从布鲁克林开车过来接,然后们会起到某个地方去散步。
没过多久,们就走遍曼哈顿每个街区。很快,们就开始探索外围街区。从没见过比他更解这座城市人。他会带去些连听都没听说过街区,然后们会在三更半夜步行着探索它们,聊路天。们走遍所有墓地和所有工业园区。们走遍码头。们从联排房前走过,穿过廉租房区。最终,们踏遍纽约都会区每座桥——而且那里桥可多。
从来没有人打扰们。这是最奇怪地方。过去那会儿,这座城市并不安全,但们好像天下无敌样从城市中穿梭而过。们常常聊天聊得太入神,甚至都没有留意周围环境。街道护们平安,人们没有给们平添困扰,这就像奇迹样。有时会好奇,大家到底能不能看见们。有时警察会拦下们,问们在干什,而弗兰克则会亮出自己警徽。他会说:“在送这位女士回家”——尽管们正身处皇冠高地片牙买加社区。他永远都在送回家。永远是这套说辞。
有时到深夜,他会开车带去长岛,到他知道个地方买炸蛤蜊吃——那是家二十四小时营业饭馆,你可以直接把车开到窗前,从车里面点餐。或者们会到羊头湾码头去吃小帘蛤。们会把车停在码头上,边吃边看渔船出海。春天时候,他会开车带去新泽西乡间,在月光下摘蒲公英叶子做苦菜沙拉。他告诉,西西里人爱吃这种东西。
开车和散步——这些事情他可以做,而且不至把自己搞得太过躁动。
他永远会听倾诉,他成生命中最值得信任知己。弗兰克人很透亮——他有种深深、不可动摇正直感。跟个从不自吹自擂(在那个年代男人身上,这点很罕见!),而且不会以任何方式把自己观点强加给世界男人在起,让人感觉很宽慰。就算他有什缺陷,或犯什错,他也会在你发现之前就告诉你。而且不论告诉他关于什事,他都不会评头论足或把数落顿。闪现阴暗面并没有吓到他。他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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