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一直在纽约和这里之间反反复复,你知道的。”我母亲说。
“我不会的。”我向她保证。天呐,我的确是真心的。
“我不想让我女儿一辈子都在剧院里工作。”我父亲说。
佩格翻了个白眼。“没错,那得多可怕啊。”
“我不喜欢纽约,”他说,“那座城市里到处都是二流赢家。”
“我想再去一趟纽约,”我宣布道,“因为我想拓宽生命的前景。”
我觉得,说这话的时候我肯定带着一定的威信,而且这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我必须坦白,“我想拓宽生命的前景”这句话是我最近在一部广播剧里听到的,而且我记住了它。但无所谓。在这个情况下,它起作用了。而且它是实话。)
“如果你去的话,”我母亲说,“我们是不会供你的。我们不能一直给你零花钱。你都这个岁数了。”
“我不需要零花钱。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就连“零花钱”这个词都会让我觉得尴尬。我再也不想听到它了。
西都拒之门外。”
“薇薇安可不是打杂的,”佩格说,“她是个异常优秀的戏服设计师。”
“你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我在戏剧界潜心钻研多年的成果,道格拉斯。”
“哈。戏剧界。”
“没错,这是出了名的,”佩格回怼了一句,“曼哈顿没出过一个
“你得去找工作。”我父亲说。
佩格震惊地盯着她的弟弟。“难以置信啊,道格拉斯,你从来不听我说话。就在刚才——就在这张桌子边上——我告诉了你我有工作要给薇薇安。”
“她需要正经工作。”我父亲说。
“她会有正经工作的。她会为美国海军效力,就像她哥哥一样。海军给我的预算足够再雇一个人的了。她会是个公务员的。”
现在,想在桌子底下猛踹佩格的是我。对我父亲来说,英语里几乎没有比“公务员”更糟糕的文字组合了。如果佩格说我会是个“偷钱的”,都比这个强。
“我想去。”我终于说得出话来了。
“为什么?”我父亲问我,“为什么你想回那个城市里去?那里大家你压我、我压你地住着,你连太阳都看不见。”
“一个大半辈子都待在矿井里的人也好意思说这话。”佩格反驳道。
说实在的,他们就像两个小孩似的。就算他们开始在桌子底下互相猛踹,我也不会惊讶的。
可这会儿他们全都看着我,等着我回话。为什么我想去纽约?我该怎么解释呢?我该怎么解释跟吉姆·拉尔森最近的求婚相比,这个求贤令给我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呢?不过就是止咳糖浆和香槟的区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