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脉络,探索人类未来实现具有普遍意义平等与公平道路。章太炎认为社会主义体现良性进化,更可证明他绝非出于守旧立场才反对进化论,而是揭示并批判借进化论来施行压迫与剥削现象。正如前文提到贺麟观点,在这点上,章太炎确实比梁启超等人要深刻得多。
顺着对进化论展开剖析,章太炎进步揭示那些与进化论紧密相连其他概念。1908年,他发表《四惑论》,除依然提及进化概念,还将批判焦点置于“公理”“唯物”“自然”这些同样在世界近代史上产生巨大影响概念。
从篇幅来看,章太炎此文主要内容集中于揭示“公理”意识形态本质与表现形式。所谓公理,指是那些不证自明事实、不可逆转趋势、不可违背规律、毋庸置疑命题。在世界近代史上,公理与进化论样,在启蒙运动时期被解释为种具有普遍性东西,并将解释范围从科学理论扩展至所有人类活动。到19世纪,虽然知识界对于公理内核与外延有不同论述,但在政治与社会层面,如何掌握对公理解释权更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级重视。只要拥有对公理解释权,就可以对内以公理名义让民众成为统治阶级希望成为样子,使民众活动不能越出打着遵循公理旗号设置各种界限,公理成为绝佳动员、整合国内各阶层意识形态话语,让人们忽视这背后压迫与剥削现象;对外则将自己扩张活动解释为实践公理,特别是将殖民统治装扮成依据公理而承担“义务”,并让被殖民国家或地区民众接受并认同这样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同时给后者种幻想,即只要按照自称秉承公理而行事殖民国家要求来实现自改变,那就有可能让本国实现进步。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不消说,这样意识形态说辞,让近代许多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精英深信不疑。
章太炎指出:“(公理)非有自性,非宇宙间独存之物,待人之原型观念应于事物而成。”公理并非自然界本来存在之物,是人们根据社会经验总结而成。它并不具备不证自明特性,而是带着极强主观色彩。所以“其所谓公,非以众所同认为公,而以己之学说所趋为公”。但是由于强大话语压迫,以及论证过程中掺入科学名词,并带有极强历史必然性色彩,使公理比宋明理学喜谈天理对普通人更具支配力。“天理之束缚人,甚于法律;而公理之束缚人,又几甚于天理。”
通过揭示公理本来并不“公”本质,章太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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