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妇女与平等委员会提出的各政党收集和公布候选人多元化数据这个最基本的建议(理由是“这样做会造成监管负担”),他们的立场令希望看到一种不那么偏向男性的m;主形式在英国立足的人深受打击。
妇女与平等委员会报告中的3项建议涉及实施女性配额制,遭到拒绝不足为奇:英国z.府历来反对这种措施,认为它是反m;主的。但来自世界各地的证据表明,政治上的性别配额不会导致无能的女性大举进攻政坛。[28]事实上,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关于工作场所女性配额的研究一致,关于政坛性别配额的研究发现,这种措施至少“在总体上提高了政治阶级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性别配额不过是对隐藏的男性偏见的一种纠正,而现行的制度才是反m;主的。
一个国家可以采用何种形式的配额,取决于其实行的选举制度。在英国的650个选区中,每个选区都有一名下议院议员。议员选举时使用简单多数制,即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进入议会。由于每个选区只有一名候选人,因此在简单多数制下,全女性候选名单实际上是唯一可行的纠正男性偏见的方法。
瑞典使用的是政党名单制。在这个制度下,每个选区都由一组按比例代表制分配的议员作为代表。每个政党为每个选区列出候选人名单,按候选人的优先顺序排列。一个政党得到的选票越多,从名单中选出的代表该选区的候选人就越多。候选人的排名越低,其赢得席位的可能性就越小。
1971年,瑞典国会议员中只有14%是女性。[29]社会m;主党决定尝试缩小这种差距,于1972年率先建议各选区应该将“更多女性”列入选举名单。[30]到1978年,又发展为建议名单反映女性党员的比例,再到1987年,具体提出了40%的最低目标。这些措施都没有对女议员的当选人数产生显著影响:你可以列出一个50%是女性的名单,但如果所有女性都排在最下面,她们就不太可能赢得席位。
所以在1993年,社会m;主党引入了所谓的“拉链式”配额。必须提出两份名单:一份是男性候选人,一份是女性候选人。然后,两份名单被“拉”在一起,就得到了一个男性候选人和女性候选人交替出现的名单。在随后的1994年选举中,女性代表人数上升了8%,[31]而且从那以后从未低于40%[32](但由于未实施性别配额制的右翼政党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投票,女性在议会中的比例一直在下降)。
与此相比,韩国提供了一个很有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