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夜总会待的时间太短,并没交情深的,出来之后,老隋也不许她跟夜店小姐妹再有来往。老隋朋友的太太团,她混不进去。她去做美容,做指甲,能跟美容小妹聊好久。想来想去,玲玉邀请了她在初中时的同学,喜琳和万瑾。虽然高全梅才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高全梅后来辍学嫁人了,她老公在伊春开地下赌档,兼放高利贷。而喜琳刚考上中央民族大学,她初中是语文课代表,还写诗。万瑾长得漂亮,职高一毕业就结婚了,老公是当地的机关干部。相比起来,她们是更拿得出手的朋友。
老隋的法国之行春风得意马蹄疾,但对于玲玉却并非如此。在公开露面的宴会上,她穿着老隋喜欢的麻纱袍子,盘髻,耳环垂丝的末端,水滴形状的白玉,是大颗固体的眼泪,晃啊晃,就是掉不下来。她温驯而沉默,像一枝清供的折枝花卉。她知道老外都在看她,打听她是谁,神秘禅意的东方美人。一次在大皇宫里的晚宴,连总统都来了,她不认识,但隔着长餐桌,她认出坐在她斜对面的是个电影明星。她起身找不到厕所,过道里一位高大英俊的金发侍者马上把胳膊端起来,示意她搭着他的手臂,几个拐弯,把她引到了卫生间门口。她出来的时候,他还站在外面等她。玲玉脸一红,对他说:Thankyou。小伙子马上又递上膀子,咕噜咕噜,殷勤地对她说了一串子,她一句没听懂,连他说的到底是英语还是法语都没分辨出来,只好报以微笑。他又带她回去落座。
老隋的社交胜利不是她的。她很快发现了,所有跟外国人的宴会老隋都把她带上,反正她不必开口,只负责出尘入画。但如果是中国人聚会,他就会把她撇开。我们几个大男人喝酒谈事,挺无聊的,你还是跟你的小姐妹去玩吧。
喜琳和万瑾没想到玲玉现在混这么好,都有点瞠目。玲玉能想象,关于她的描述很快会在熟人中传开来,这就是她的胜利。她绝不再回去了,但她将成为传说,在故人们的口头衣锦还乡。
她带她们去逛老佛爷,一层一层逛过来,看她们什么都不敢买,格外慷慨地嚷着要帮她们付账。必须买,买大牌。可真等她们选了,她又嫌她们眼光太土,忙不迭地否定,她英语不好,自己说不来,非要喜琳去跟营业员说换这换那,几个来回下来,大家就不大开心。有天她们包了车要去凡尔赛宫,老隋临时传唤,说有个重要的法国策展人来访,让玲玉换身旗袍待在家里泡茶,给老外见识见识东方茶道,玲玉马上放了她们鸽子。喜琳比较文艺,为了去凡尔赛,提前做了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