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一个月后,佩佩租的房子里堆满了花,盛放的跟残了的混在一起。她心软了,女人的花期太短。
孩子的妈妈比佩佩还要年轻不少,她和老隋一起去医院看过她,她从病床上慢吞吞地坐起来,一脸受害者的表情,倒像是她和老隋在合伙欺负一个少女。她长得好看,皮肤白净,星星眼,不说话的时候像一块玉,但一开口就变成石头。
没办法,没读过书。老隋说。
他在夜总会里认识玲玉的,见她好看,也乖觉,不招人烦。一头乌黑的长发直披到腰,现在哪还有女孩留这种过时的发型?他倒忍不住遐思起来,这把好头发,必得披拂在一丝不挂的奶油色光身子上,才能既清且腴,手感的层次也才够滋味,仿佛鹅肝配苹果。于是每次都点她相陪。她从十六岁就跟了老隋。问她,说是老家在伊春,出来了就没打算再回去。老隋离婚多年,这辈子没想再结婚,总要定期解决生理需求。觉得她是苦人家的女儿,新出来混的雏,还算干净,也没有城市里艺术女青年那一身惯出来的毛病,省心,就固定下来。“其实就是看她可怜,租套房子,按月给钱,让她别上班了。”老隋跟佩佩讨饶说,以前他还常去,后来年纪上来了,对男女之事,需求渐淡,只是这姑娘,跟了他十年,算是个旧人。念书念到初二,没有一技之长,又吃不得苦,他不能踢她走。她就像早年他买过的画,也合眼缘,也贪过拥有,但是画家没红,不增值。眼光上去之后,现在也不怎么打开来看了,就裹起来在仓库里撂着。
“你年纪还轻,才二十六岁,大城市里好多你这么大的女孩儿,书都没念完,男朋友都没处过,三十几岁还没结婚的,大把!没必要跟我这个老头耗一辈子,你再找一个。找个好的,我就当嫁女儿。”决定结婚之后,老隋做过姑娘的思想工作,他要发遣散费了。
玲玉有点懵。她对老隋谈不上爱,老隋明确说过,不会娶她。她跟了老隋的第三年,老隋带一批藏品去巴黎参加中法文化年的交流活动,有一系列的展览、沙龙,打算在法国住一段,顺便周边玩玩,把她也带了去,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他嫌住酒店不舒展,租了栋三层的小洋楼,洗衣、做饭、宴客的空间就都有了,据说还是一八几几年的老房子。那年老隋心情特别好,生意上也赚了不少钱,想带她见见世面。“你有什么要好的小姐妹,你想邀请一起去的话,费用我出。不过她们不能住在我们的房子里,我帮她们订好酒店。来回机票,吃的用的,都算我的。”
她有一种忐忑的雀跃,她在城市里没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