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泰迪就跪在马桶前大口呕吐,随着渡轮引擎咔嚓咔嚓的撞击声,他的鼻腔内充斥着汽油和暮夏大海的油腻气味。吐出来的只有小股的液体,然而他的喉咙却不断收缩,胃不停地撞击食道底部,面前的空气也夹着如眼睛般眨动的尘埃快速旋转。
最后的呕吐物之后涌出的是一大股被堵住的气体,当它在嘴里爆发时,似乎把五脏六腑的一部分也带了出来。泰迪仰身坐在金属地板上,用手帕擦着脸,心想谁都不愿意以这样的方式开始一段合作。
他可以想象,恰克回家告诉妻子——假如他有的话,泰迪甚至连这个都不知道——他与具有传奇色彩的泰迪·丹尼尔斯初次见面的情形。“亲爱的,他可喜欢我了,一见面就吐了。”
孩提时那次旅程之后,泰迪就不喜欢待在海上。他从未因此获得乐趣:四周没有陆地,目之所及望不到岸边,没有那些可以伸手触及而不至于消融其中的东西。他告诉自己这没关系,因为要跨过水域就必须这样,但事实并非如此。甚至在战争中,较之于海岸敌方的猛攻,他更害怕岸边那最后几码路:双腿没在深处涉水而行,奇怪的生物在靴子上蜿蜒滑动。
然而,他还是宁愿到甲板上去,在新鲜空气中面对大海,而不是缩在这里享受病态的温暖,东摇西晃。
他确定这阵呕吐已经过去,胃不再翻腾,头也不再眩晕后,才把手和脸冲洗干净,在水槽上方的镜子里照了一下。玻璃镜面被海水中的盐分腐蚀了大半,泰迪刚好能够在镜子中央的一小块地方勉强看见自己:一名仍然相对年轻的男子,留着美国大兵式的平头,然而脸上已布满战争和之后岁月留下的痕迹。他对追踪和,bao力的双重迷恋活生生地显现于那双曾被多洛蕾丝形容为“狗一般哀愁”的眼睛里。
我还年轻,泰迪想,看上去不该这样愁苦。
他调整腰间的皮带,让手枪皮套落在臀部,接着从马桶顶部取回帽子戴在头上,调整了一下帽檐,让它略微右倾。然后他抽紧领带,这款花里胡哨的领带大约一年前就已过时,但他依旧系着,因为那是她送的。某年生日,他坐在客厅里,她用它轻轻蒙住他的双眼,双唇紧贴他的喉结,一只温暖的手抚着他的脸颊。她舌尖有橙子的味道。她悄然坐到他的腿上,解去他的领带。他闭上双眼,闻着她的味道,想象她的模样,将她的形象刻在脑海里。
泰迪仍可以做到闭上眼便看到她。但是,近来白色污迹模糊了她的某些部分——一片耳垂,睫毛,头发的轮廓。虽然还不致完全模糊,但他担心时间正把她从他身边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