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后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
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9778天,超26年,成为迄今为止被羁押时间最久的申冤者。[32]
张玉环出狱回家,前妻宋小女带着儿子前来相聚,话未出口,竟因悲欣交集晕倒在地。她知道自己与张玉环今生注定无缘了,短暂的相聚后她还得离开,而“他人出来了,却还是一无所有”。
她说张玉环欠她一个拥抱,“这个抱我想了好多好多年。从他走,我总想抱,到看守所里去看他也没有抱,那次打电话也没有抱。我非要他抱着我转”。
看过这段视频的人,很难不为之动容落泪。而所有的眼泪都源自26年前那桩冤
热和激情所追求的正义也许是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28]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427页。
[29]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3页。
[30]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1页。
[31]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4页。
二十六年了,正义的惩罚还会降临吗?
1993年10月24日,村里的两名男童——6岁的张某荣和4岁的张某伟——失踪了。次日上午,警方在村子附近的水库里发现两名男童的尸体。
警方在现场发现一个麻袋和同村村民张玉环穿过的工作服,又因张玉环左右手各有一道伤痕,怀疑是男童遇害时挣扎留下的,遂将其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审讯期间,张玉环共做出六份笔录,其中有两份有罪供述,但在供述中杀人地点、作案工具及杀人动机均有变化。但最终,两份口供成为警方主要证据,认定张玉环犯下故意杀人罪。
1995年1月,张玉环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张玉环在服刑期间一直申诉,主张自己的两份有罪供述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下做出的,在申诉状中详述了刑讯逼供的经过。每周他都给相关申诉单位写一封信,寄出的上诉信,累计至少有千余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