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然他不会透露自己真名。只凭个单词,他还不能判断他英文怎样。他没看到电梯,但看到餐厅,这说明他在楼。餐厅里人头攒动,大多数是老人,有凭窗远眺,有穿着睡衣,有大嚼大咽,个人正用匙子喂另个人吃饭,这场面真让他困惑不已:这得是个什样酒店啊!他编辑不在这儿,要还在睡觉,要就在外面抽烟。他看见张空桌,就坐下来,等着服务员,他们通常会主动端来杯咖啡,检查下房间号。但没有人来,没关系,刚好他也不记得房间号,趁着这个机会回想回想,他定是把门卡锁在房间里。他又去看看自助区,结果没有个菜合他胃口。他夹几个水煮蛋、几块烤面包,盛碗麦片粥,然后走回餐桌。
走到半,粥洒些,这时他忽然察觉到他仍然穿着睡袍,这是他刚刚洗完澡走出浴室时穿上。他撩起衣襟看,里面空空如也,顿时十分尴尬。桑德拉说过,旅行时他喝醉就会做这种糗事。见鬼,谁经常会在清晨出门忘记穿好衣服?他停得太突然,撞到餐桌,打翻橙汁。还是别骂骂咧咧好,但他就是管不住嘴;还是别东张西望好,但他还是环顾四周发现人们正盯着他看。他觉得这里氛围很诡异,但又说不上来。他路低着头走出餐厅,到走廊上,他就飞跑起来。他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最好就在今晚出发前往下个城市。他不停地在胸口画着十字,想着不如就地死掉算。他暗暗发誓,定要戒掉加奎宁水杜松子酒。不然,赤身裸体地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简直恍如梦中。他跑回门口,把手搭在把手上,希望门能打开。
“杰瑞,喂,杰瑞,你没事吧?”
这时,走廊上个男人朝他走来。他穿着白色制服,看起来不像门卫,不像门房,反正不像在酒店供职人,倒更像个厨师。他人高马大,像个橄榄球运动员,至多不过四十岁,他已经秃顶,周围留着圈头发,杰瑞看到这发型就怕。他戴着副金丝边框眼镜,脏兮兮油污污,眼镜上面是两道浓眉;方大大下巴比鼻子还要突出,胡子剃得干干净净。
“忘带钥匙。”杰瑞说,他不想说自己还忘记穿衣服。要是这家伙还想要小费话,他应该也会视而不见。
“门没有锁。”男人说。杰瑞试下,果然,门“吱呀”声开。
“门不会自动锁上吗?”
“不会。”
“这他妈究竟是什破地方?”所有不合常理事股脑地全涌上心头,杰瑞觉得自己怒火正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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