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七年四月二日深夜
自从我着手写这部日记,我就再也没光顾过餐馆。今晚我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提提神,所以决定去一个地方,管保我在那儿撞见的任何人都已经醉得即便我认得出他,他也认不得我。这个地方便是离这儿不远的英国人街上的眼镜老爹夜总会。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大门上方悬挂着一副巨大的夹鼻眼镜。谁也不知道它被挂在那里的时间和缘由。
除了就餐,在眼镜老爹夜总会里还可以啃个把奶酪块。它们是店主以几近白送的价格供应的,因为吃后会口渴。除此之外,那里的活动就是喝酒和唱歌——也就是由本店的“艺术家”,“苦艾酒”菲菲、阿尔芒·勒盖拉德和加斯东·特鲁斯帕泰献唱。夜总会的第一间屋子像一道走廊,被一道锌制的柜台沿着长边划去一半。老板和老板娘就在那里,还有他们的孩子,在客人的污言秽语和哄堂大笑的陪伴中入睡。冲着柜台的那堵墙边放着一张破旧的桌子,专供已经一杯酒下肚的客人歇息用。在柜台后的搁板上,陈列着最迷人的烈酒,囊括了在巴黎所能找到的各式烈酒。但地道的客人会去里头那间屋子。那里有两张餐桌,醉倒的人围坐在餐桌周围,倚靠在别人的肩头呼呼大睡。四壁上留存着客人们的回忆,几乎是清一色的下流图画。
今晚,我坐在一位专注地抿着一大杯苦艾酒的女士身旁。我想我认得她,她曾经为著名杂志绘制插图,后来或许是因为患上了肺结核,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所以逐渐自,bao自弃。如今,她为客人们提供绘制肖像的服务,作为交换,客人们请她喝一杯,不过她的手已经不太听使唤了。如果走运的话,她不会因肺结核而死,而是会在那之前的某个夜晚,以跌入比埃夫勒河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和她聊了聊(这十来天我活得如此见不得人,以至于和女人交谈都能让我感到宽慰),每请她喝一杯苦艾酒,我自己也免不了干一杯。
于是,我这会儿提笔写日记时已经视线模糊,头脑发昏:这是让记忆稀少而残缺的最理想状态。
我唯一有印象的是,初到巴黎时我忐忑不安,这是自然的(归根到底,我被流放了),但这座城市打动了我,使我决定在这里度过余生。
我不清楚自己需要靠随身携带的那笔钱支撑多久,所以在比埃夫勒河流经的城区找了一家旅店租了一个房间。所幸我还住得起单人房,因为在那种简陋的旅店里,一间房里往往挤着十五张草褥子,而不少那样的房间连窗户也没有。家具是从别人搬家时丢弃的废物堆里捡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