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腹鱼肉虽没有大腹那口感优美,但也清甜细腻;背部鱼肉色泽鲜红,在日料里被称之为“赤身”,嚼起来筋道鲜美,丰富鱼血在唇齿间四溢多汁……
等江眠回过神来,他已经扑到拉珀斯身上,明明肚皮已经塞得滚圆,还想去争抢他手里仅剩鱼腹肉。
“你喜欢吃,是不是?”拉珀斯喜悦地抱着他,轻声问道。
糟糕,江眠慢慢睁大眼睛,脸也泛起红晕。这还是他第次在清醒状态下食用生鱼,体验这种被本能俘获感受。他张张嘴,想辩解些什,又立刻闭上。在拉珀斯眼里,结结巴巴时他也很可爱,此刻,没有什能比亲吻珍珠更重要。
拉珀斯鱼尾盘绕,手臂牢牢固定住江眠身体,慢慢地将最后块鱼肉喂给他。
江眠,乘着海浪,自豪地向他展示餐厅里那些活蹦乱跳,膘肥体壮大鱼。
看样子,人鱼是打劫西格玛养殖鱼库。
“看!”拉珀斯把江眠放在椅子上,就手从海缸里捞起条半大长鳍金枪鱼。
这种鱼呼吸方式是冲撞换气,必须让水不停流经鳃裂,来维持氧气摄取过程,因此,金枪鱼不得不直保持游动状态,方能在水中得以生存。江眠心想,也不知道拉珀斯是怎让它活着从养殖鱼库里上岸……
他面思忖,面看到那条金枪鱼身型已经接近米,比自己手臂还长。拉珀斯朝他笑笑,垂下眼睛,右手指甲锋锐无比,已然快准狠地捣碎金枪鱼脑干。
他们挨得如此之近,彼此互换温暖呼吸,以至于拉珀斯看上去又饥又渴,像个被带
转瞬之间,死亡快捷如电地到来,而又悄无声息地离开。江眠还没反应过来,拉珀斯已经在慢条斯理地挖出鱼鳃,以优雅而精准动作剖开鱼腹,清理掉不能食用腹膜和脏腑。
人鱼惬意地甩动尾巴,鳍翼如绚丽巨扇,呼啦啦地扑着风。他轻巧地撕掉鱼皮,抹去生腥鱼血,以指为刀,切下段大腹处鱼肉。江眠旁观在侧,完全不觉生鱼味道刺鼻,他只觉得,金枪鱼鱼肉肌理分明,粉红而有脂光,仅是瞧会,舌根便隐隐地发酸。
拉珀斯咧嘴笑,将鱼肉卷成柔软玫瑰形状,并不让江眠接手,直接递到他唇边,柔声说:【尝尝?】
【尝……尝?】江眠拙劣地模仿他口音,犹豫下,小心地张开嘴唇,在雄性人鱼手中取食。
入口刹那,鱼肉肥美腴嫩,油脂香气扑鼻,在江眠嘴唇上染层薄薄光。他眼神恍惚,吃得头都不抬,瞬间进入专注进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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