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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过后没出门,待在酒店。上铺让若睡不着就去听播客,读诗之类节目有ASMR般催眠功效。为什要做都去读首诗再睡、所有地方都关灯小时这样事?假如有记者来采访,建议每天夜里十点,全球各个地方,不分时区,每人抽支烟。
在网上看特朗斯特罗姆,读到封他写给个诗人朋友信。航空信,不是电子邮件,更像明信片。
想你该得到封来自这个国家信。飞行十个又加五个小时后,昨天自曼谷抵达此地。并不累,没有时差反应。访问从今早开始,和两位满头
“刚认识时,光觉得她非常漂亮。后来发现还有头脑。她很有艺术家气质。喜欢那个诗人,特朗斯特罗姆。”
真完美。有什缺点吗?
“太漂亮女人生活很辛苦。你不懂。明明有才华却受人轻视,这让她生活得很艰难。”他想想说。
想那定是爱吧。
早晨天刚蒙蒙亮时有阵子忘记自己身在什地方。说,坐地铁有时会想着你,这样就愿意走出地铁到地上去。他又在身上运动次。幸亏成功,不然没法收场,他说。是吗,放进来之前他迟疑过吗,那是不是就是“不置可否”意思。那更希望置之度外还是置之不理?浴室门半开着,从躺地方能看见洗手池台面上方镜子。射灯太亮。想把自己变得很小。
他去洗手间,门没关严,听见马桶声音。他卧室吊灯旁边那块天花板上有个黑手印,也许有什人曾经想沿灯内电线逃出去,哈利·波特,堂吉诃德,《绿野仙踪》多萝西,小狗托托始终陪伴着她,它有身丝绸般长毛。
重新躺下后他回忆起上次见面。那是四年前夏天,回北京,他找和上铺起去城郊钓鱼,像老年人爱好。那两年流行风尚相当鬼魅,夏天也穿踝靴甚至雪地靴,穿双露趾却捂住脚面粗跟靴子,天下来脚疼得要死,回城后又起看场古怪国产悬疑电影,中途现出凶手,结局始终不明晰。他说,你那时候皮肤可真不好,满脸痘。说,很感激你。那段时间不怎开心,很高兴和小时候认识人重逢。他笑出声来,他说,原来你这谦虚。
记得他汗。他伸手臂去拿钓竿,汗水滴在胸前。
还有次他在明信片上写,“今晚月亮很圆。Itbreaksmyheart.”
后来又睡着。醒来时他坐在客厅侧单人沙发上看杂志。窗外闪耀着种带橘红色光芒明亮,新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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