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和Caresse睡的是留作客房用的一间屋子,完全陌生的房间。没有衣橱,沿墙一溜书柜,摆得都是平常不太用到的旧书,只有那里有一些我熟悉的东西:我小时候的影集,上中学时同学间寄来送去的贺卡和信件,还有一纸盒旧玩具。里面有一只发条水晶球,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是我外婆梳妆台上的摆设,应该是她年轻时买的,玻璃球体里是一匹身披鲜花的白色旋转木马,摇一下,就会有晶莹剔透的雪花扬起来,再很慢很慢的落下。原本只要上紧发条,还会演奏“鲜花华尔兹”,那个曲名用德语写在底座下面,只是很久以前就被我弄坏了,现如今只会发出嗒嗒的声音。我看了它很久,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弄坏了这么美的东西。
第二天我和Caresse还是日夜颠倒、昏头昏脑的样子,直到下午三点多午觉睡醒才又精神了。我从房间里出来,刚好听见爸爸在客厅里接电话,拿着听筒,含含糊糊的说:“没有,工作忙吧,呵呵呵呵。”电话那头是在问我有没有带老公回来。
等他电话挂掉,我对他说:“谁要是问起来,就实话实说吧,又不犯法。”
爸爸点了点头,妈妈插话说:“你奶奶高血压,要气死了。”
这倒是真的。这是个大家族,表兄堂弟数不清的亲戚,往上数三代也只有一个嗜赌的堂房叔叔离过婚,而且我曾经是这一辈儿里最好的。我们正商量着要不要索性大大方方地把我的婚姻状况讲出来,结果却发觉这所有踟蹰都是多余的,尚在彼岸的Victoria已经免费替我宣传过了。我不太清楚最早的版本是怎么样的,反正甲告诉乙,乙再说给丙听,慢慢的也不知道原来是怎么说得了。几天之后,有个亲戚很关切地看着我,问:“现在怎么样了,事情都处理好了吧?”我以为他指的是离婚,就说已经好了。搞了半天才明白,他听到的版本是,我在美国被人骗了。
在上海,Caresse这样肤色的小孩总会吸引许多人的注意,引出更多关于她身世的问题。我说的“许多人”包括邻居、物业管理员、商店店员,甚至公园里同样带着孩子的陌生人。大人们喜欢逗她讲话,引她笑,叫她“洋娃娃”,转身却又在感叹:现在没爹的小混血真是到处都是。孩子们则是更加公开讨论她的发色和眼睛的颜色,大一点的小孩还会说出“血统”这样高深的词,好像她是一只半比熊半贵宾的宠物狗似的。
我以为自己会受不了这样的场面,但实在没有什么事情是真的忍受不了的,也没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我不回避那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