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曾铸造过当十钱来充当军费开支。[39]
首先,某些州县在1103年被告知,他们铸币厂要转而铸造当五钱,另些州县则要铸造当十钱。每年额度定为三十万贯铜钱和两百万贯铁钱(依旧远低于1085年最高纪录六百万贯)。[40]z.府并没有试图打压私人铸造钱币,因为其中没有什利润。为遏制私铸高面值新钱,z.府将造私钱者招募到新铸币厂工作,同时对伪造私钱者处以重罚,此外还决定在些地方铸造夹锡钱。过去使用当两钱被收集起来,回炉后重新铸造为当十钱。每个新钱重量是钱三倍。1104年正月,新铸造钱币被分成以下几部分:在全部六十万贯中,半交给户部,二十万贯交给内藏库,还有十万贯交到元丰库,即所谓左仆射库。1105年,刻有徽宗御制书法当十钱发行。每贯重十四斤十两,用铜九斤七两二钱,铅四斤十两六钱,锡斤九两二钱,还有斤五两废料。[41]
当时任次相赵挺之在很多事情上都反对蔡京,也包括当十钱。他主要反对理由是,新币使铸造私钱非常有利可图。当时z.府也采取遏制伪造纸币措施,但不知什原因,私造纸币问题似乎不是很突出。蔡京应对私钱措施是加强执法,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两浙路铸造私钱现象十分泛滥,以至于钱币极为短缺,日常交易都非常困难。另外,对当十钱抱怨就是它导致通货膨胀。[42]
1106年正月,次彗星现象使徽宗开始对很多政策进行反思(但蔡京这时还没有被免去宰臣职务),很多地方接到命令,停止铸造当十钱。次月,蔡京被罢免后,更多地方陆续接到这圣旨,直到最后当十钱完全停止铸造。人们接到通知,要将手里当十钱全部兑换为新发行纸币。停止流通钱币被存入元丰库和崇宁库。据说私铸钱币可以按含铜量进行交易。[43]
监察御史沈畸在篇奏疏中反对高面值钱币:
谁为当十之议?不知事有召祸,法有起*,游手之民,朝鼓铸,无故有数倍之恩,何惮而不为?虽日斩之,其势不可遏也。往往鼓铸,不独闾巷细民,而多出于富民、士大夫之家,未期岁,而东南之小钱尽矣。
钱轻故物重,物重则贫下之民愈困,而饥寒之患,此盗贼之所由起也。夫使民嗷嗷然,日望朝廷改法,此岂经久计哉?[44]
在1106年五月次上朝时,徽宗问谏官詹丕远对当十钱看法。徽宗说:“当十并行,本以便民,今却反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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