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也有自己套伤残保险和寿险。丧失身体部位者,发予救济金,遗孀有时则可以继承已故海盗丈夫应得那份战利品。
遭他们打劫船只,若未抵抗,他们往往极善待掳获船员和乘客。西印度群岛海盗会留下食物和船给他们,或送他们到安全港口。但如果遭劫获船船长曾虐待船员(常有事),这些海盗会让该船长“得到应有待遇”。受俘船员往往更向往海盗m;主生活,跟着加入海盗行列。诚如打劫过四百艘船海盗船船长罗伯茨(BartholomewRoberts)所解释,“老老实实替主人卖命,吃不饱,工资低,还做得要死要活;而在这里,富足,吃得饱,快乐又自在,自由又有权,既然做这行风险,最糟糕也不过是快窒息时两个不快表情,那谁不愿意靠这个拼个跟债主平起平坐机会?”
由此,们看到海盗与企业狙击手间另个不同之处。后者蔑视、解雇自己船员,把狙击得手船击沉,弃该船船员和乘客死活于不顾,靠自来水笔而非剑来夺财。因此,这种人不担心遭吊死,赚饱钱,就退回到他自己加勒比海小岛,法律为他服务小岛。要是海盗正义年代重现于今日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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