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承认,这样好是好,但有个事实却从来没人提过:生命之神与死神样狡猾。他也可能会穿上带帽兜斗篷,也可能摸进城去,潜伏在街边小巷,或是躲在小酒馆后面相机行事。
难道他不就是这样找上米什卡吗?他不就是这样从书堆后面找到他,把他引出图书馆,然后在个能俯瞰着涅瓦河僻静之处牵住他手吗?
难道他不就是
刀,即刻耍起来。这回可不是什行星。它们就像台穷凶极恶机器部件,在空中旋转着。蜡烛照在刀刃上,反射出点点寒光,使得那台机器冷酷感变得愈加强烈。然后,就像它们被催动时那般猝不及防,几把刀刀柄眨眼间又被安德烈稳稳地抓在手里。
“啊,这玩意儿你也能同时玩四把?”伯爵带着揶揄口吻说。
安德烈言不发,走回装刀具抽屉跟前;没等他把手伸进去,埃米尔便已站起身来。他脸上带着小男孩被街头魔术师迷住神情,害羞地从人群中走上前,把他那把切肉刀递过去。十五年以来,除他自己,还从未有第二个人有幸碰过这把刀呢。安德烈冲埃米尔郑重其事地鞠躬,把刀接过去。待他将四把刀全都抛起来之后,埃米尔仰坐在椅子上,眼含热泪,目睹着他那把钝刀在空中轻盈地翻飞。他定觉得,此时此刻,世界已经变得至善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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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半,伯爵摇摇晃晃地爬上楼,侧身进房间。他穿过壁橱,把口袋里所有东西都抖到书架上,然后给自己倒杯白兰地。他边满意地感叹声,边往椅子里坐下去。这时,海伦娜正从墙上画像里,面带温柔地冲他默契地微笑着。
“是,是,”他承认说,“回来得是晚点,是有点醉。可事出有因,今天是很重要天。”
像是为强调自己刚才说话,伯爵从椅子里跃而起,抓着衣服上皱褶把他夹克扯过去。
“你看见这颗纽扣吗?想让你知道,它是自己缝上去。”说完,他坐回椅子里。伯爵端起白兰地喝口,沉思起来。
“她说得太对,你知道吗?说是玛丽娜。完全正确,绝对正确。”伯爵又叹息声,然后跟妹妹聊起来。
他解释道,自从人类学会讲故事以来,死神都是在人们不知不觉中降临。在个又个故事中,他总是悄无声息地摸进城来,要栖身在旅馆房间里,要潜伏在小街僻巷中,或在集市上游荡。然后,就在故事主人公从日常繁忙中得到喘息之机时,死神就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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