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的《安魂曲》,但我不希望用在我的葬礼上。活着的时候我都是用日语说话写作的,所以对于语言不通的西方天堂和地狱,我还是不去了吧,我怕我会迷路。棺材等与葬礼有关的所有细节,也希望遵守相应的习俗规则。因为一直创作自由诗,辛苦一辈子了,最后死去的时候让我轻松点儿,遵循约定俗成的规则吧。
以上是生死术的相对轻松的部分,也就是死后的一些安排,这些由我自己决定好总的原则,之后交给别人处理就行了。但是若不是死后而是“死之前”的话,事情就突然复杂了。一直到死亡的瞬间都可以精力十足地活着,大概是所有人的梦想,但能不能做到就看运气了。我们必须考虑到能够应对现实中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态的措施。
首先,遗体捐献、器官捐献之类的事我一概不想做。要问理由的话,说来话长,这里就不赘述了。其次,对于所谓的可以延长寿命的医疗措施,我也固辞不受。也就是说,万一发展到了需要考虑尊严死的地步,我会毫不犹豫地赞成让我死。然而这也不会像嘴上说的那么简单。到那时候,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出清晰的意志判断,而且具体的身体状况和周围人的感情也各不相同。总之,这会儿我至多只能随性地这样写了。
那么,我应该在哪里迎接死亡呢?这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希望尽量由自己选择死亡地点,但是万一一不留神晕倒了,别人叫救护车给我送到医院的话,之后就完全是医院说了算了。虽说如此,对一个临死的人来说,若他要求身边人在家里一直照顾他到死也是不可能的。而在以前则无奈只能如此。而如果真心想要自己选择死亡地点的话,那么可能只有只身生活在远离人世的荒野了。但那样做似乎有些本末倒置,毕竟人不是以理想的死为目的而活着的。
这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在死之前的阶段,话题转向衰老以及疾病,但我不得不省去其详细内容不讲。老病死是我们夫妻之间无尽的话题源泉,我们虽然对包括z.sha在内的死亡方式、衰老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值得拿出来炫耀的成果。因为我们除了能想到“尽人事,听天命”这一普通的俗语之外,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但是我们一致认为,现代社会所逐渐丧失的最重要的东西正是这种天命观念。这样看来,也许我们还是需要某种“生死观”。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