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诸侯国就没这待遇,到京城朝见天子是觐见上级,尊卑有序。这是周王室对昔日商王朝表示尊敬。
商人曾经建立王朝,人口很多,生活在宋国的只是一部分。其余的都被周人拆散分配给了自己的各诸侯国,鲁、卫等国建立时,都分到了若干家族的商人。一部分比较温和的商人被迁到了关中,那里是西周统治的中心,他们在那里给周人朝廷当帮手。最顽固的商人被迁移到了洛阳城。这里远离殷都旧地,靠近周人统治中心,可以防范他们造反。这叫“分而治之”。
这样七分八拆,还有一些商人没有着落,生活也不好过,就在列国间做起了生意。商人以前统治中原,对各地的情况比较熟悉,又见过大世面,生意做得好。今天做买卖的“商人”这个词,就是从这些商人来的。到春秋的时候,这些商人的商会总部可能设在郑国。他们和郑国国君世代都有协议:商人不干涉郑国的政局,郑国国君、贵族也不能给商人强行摊派。春秋时郑国的位置在中原中央,做生意比较方便。
从地缘上讲,商人崛起于东方,周人的故里则在西方的关中平原,两种文化从根子上完全不一样。周人虽然信鬼神,但不杀人祭祀、殉葬,连牲畜也不愿多杀。周公规定:招待、祭祀天子(周王),只能用十二头牛,诸侯、卿大夫依次递减。周灭商之后,严禁再搞杀人殉葬和祭祀,商人慢慢也把这种习俗改了,甚至可以说是忘了。
到孔子的时代,殷商时代的杀人祭祀已经是很野蛮,很不上台面的事情,春秋人的史书里甚至已经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了。但血腥献祭理念的阴魂也没有全散,春秋时某些地下邪教式的巫师里面可能还有些残留,并且有了很大的变异;宋国人偶尔返祖,也会抓俘虏献祭。那时人们私下觉得,对于某些特殊的、邪门的神,杀人来献祭很有效,可以办成一些正常渠道实现不了的事。但总的来说,没有商朝那么盛行了。
商周贵族婚姻的讲究也不一样。商人本来没有“姓”的概念,也无所谓同姓不婚,盛行族内婚,不愿和外面的蛮夷通婚。周人相反,他们认为自己都是姬姓,必须和异姓(异族)通婚。像鲁国,历代国君习惯和姜姓的齐国、子姓的宋国通婚,还有周边一些姓风、曹的小国。周王室也是这样,常有齐国或宋国的公主嫁到洛阳当王后。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民族融合。商人本来婚姻封闭,他们统治河南、山东一带数百年,各部族的小方国众多,混合不起来。而周王朝用了几百年时间,就基本实现列国上层社会的一体化了,这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