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要他父亲钱,那他就得开始自己挣钱,可两个月暑期工在世界哪个角落都不好找,而且他也不知道该从哪儿找起。现在他十六岁,他猜自己倒是可以回天堂夏令营,在那儿当个服务生,但肯定挣不到多少钱,除暑期最后天从那些父母手里拿点儿小费,而那些钱加起来不过区区二百美元,更何况,弗格森已经受够夏令营,再也不想回去,光是想到踏足那片他曾经目睹阿提·弗德曼死去地方,就足以让他再次看到阿提死,看遍又遍,直到他自己也有气无力地噢下,就像从阿提嘴里发出来样,弗格森自己倒在草地上,弗格森自己也死,再回那里是绝对不可能,就算服务生薪水是顿饭四百美元也不行。
二年级春天时,他母亲婚礼已经宣布要在8月初举行,但他眼下还是没有任何解决方案,于是吉姆便牵线搭桥,让弗格森联系上他以前高中同学,位二百磅前橄榄球阻截球员,阿尼·弗雷泽大从罗格斯退学后,直在枫林镇和南奥兰治干搬家生意。不过,他车队就是辆白色雪佛兰厢式货车,开展业务也都是暗中进行,从来只收现钱,没有保险,没有签约员工,没有正式生意架构,而且因为不用申报收入,也不用交税。虽然弗格森要到明年3月才到开车合法年龄,但弗雷泽还是让他坐在副驾驶座上,顶替现在那个副手,那人被征兵入伍,6月末就要去迪克斯堡报到。吉姆这个朋友当然更希望找个可以全年工作全职员工,但吉姆曾在某个高中派对上把弗雷泽孪生姐妹从个棘手处境中解救出来(将那个喝多在房间角对她动手动脚长曲棍球队员打趴在地),所以吉姆和弗雷泽才成朋友,而欠吉姆这个人情,弗雷泽觉得他没法拒绝。就这样弗格森踏出第步,开始他搬家工生涯,从1963年到1965年三个高中暑假,他都在做这份活儿,因为第二年新来副手得腰椎间盘突出不得不辞职,需要他来帮忙,第三年车队增加到两辆厢式货车,弗雷泽急需再找名司机。这份工作有时挺累人,每年弗格森重新开始做时,浑身肌肉在头六七天里都会酸痛得好像受刑,但他发现体力活儿很好地平衡写作这种脑力劳动,不仅让他保持良好身体状态,为合法目标服务(把人们东西从处搬到另处),还给他琢磨自己想法机会,而不必把他想法交给别人,毕竟,大多数非体力工作都是如此,用你脑子帮别人赚钱,回报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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