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斯顿,在德卢斯和芝加哥到处碰运气,干过码头工,在五大湖艘油轮上当过二等水手,在流动马戏团做过驯兽师,在锡罐工厂担任过流水线工人,还开过卡车,挖过沟渠,当过夜班警卫。不过,尽管他使出百般努力,挣到钱总不过是分分毛毛,所以贫如洗艾克·弗格森最后留给老婆和三个儿子东西,只有那些他跟他们讲过故事,那些有关自己年轻时四处漂泊经历。虽然故事价值往远说,可能并不比金钱差,但在眼下,它们局限性却是确凿无疑。
皮革公司给范妮小笔赔偿金,算是弥补她损失。之后,应婆家亲戚之邀,她带着儿子们离开芝加哥,搬到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亲戚房子在中区,他们把顶层公寓给她腾出来,每个月象征性地收点儿房租。她三个儿子,当时分别是十四岁、十二岁和九岁。老大叫卢易斯,不过很早以前就被省略成卢。老二叫阿伦,在芝加哥时他因为这名字在操场上挨过不少揍,后来改叫自己阿诺德。老三是九岁斯坦利,大家都叫他小宝。为维持生计,他们母亲在家里干些给人洗衣服、缝缝补补活儿,没多久儿子们也开始为补贴家用做贡献,每个孩子都会在放学后打工,把挣每分钱上交给母亲。时势维艰,贫穷威胁就像场让人难辨东西浓雾,弥漫在公寓每间屋子里。这样恐惧让人无所遁形,三个儿子耳濡目染,在人生目这个问题上,渐渐沾上母亲那种阴暗存在论调调。要工作,要挨饿。要工作,要无家可归。要工作,要死掉。对于弗格森家来说,“人人为,为人人”这种优柔寡断念头,不可能有。在他们小世界里,只有人人为人人——不然无所有。
奶奶去世时,弗格森还不满两岁,对她点儿印象都没有,不过根据家里人说法,范妮是个难以取悦且喜怒无常女人,常常会突然大发雷霆,或者像疯样嚎啕不止,孩子们要是调皮捣蛋,她会拿起笤帚就打。因为老是撒泼耍横,和人讨价还价,她还被当地些店铺挡在门外。没人知道她出生在哪儿,据说她是孤儿,十四岁来到纽约,有好几年在下东区间连窗户都没有阁楼里做帽子。弗格森父亲斯坦利很少跟儿子说起自己父母,被问到时回答也总是语焉不详,三两句就打发。小小弗格森对祖父母星半点解,几乎全部来自他母亲露丝,在弗格森家族第二代人中,露丝多年来都是三位妯娌中最年轻,她消息基本上是从卢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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