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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激进派的时尚(5 / 10)

下来。他同天津英租界工部局上司们激烈争论,对方同意再给他些时间,但不允许他无限期地留在北平。春节时他必须回去做好本职工作。

切对个女人来说过于沉重,近个月来,她思维直处于混乱状态。在那次审理休庭两天后,她终于去莫理循大街警署。当时还处在震惊之中她求见负责帕梅拉·倭讷案调查工作警官。韩世清领她去见谭礼士,因为她是位外侨,是又位慌里慌张白人女士。

但这可不是位动辄大惊小怪白人女士。海伦·福斯特·斯诺以尼姆·威尔士(NymWales)为笔名,朋友们(她有许多朋友)也会叫她教名佩格(Peg)。海伦是位生气勃勃、苗条迷人女士,许多人倾倒在其魅力下。她很受欢迎,是真正美人。如果人能再活话,她可能会成为个模特。实际上,她确实偶尔靠为驼铃商店(TheCamelBell)做模特挣钱。这家专卖店位于北京饭店大堂,店里毛皮、丝绸和旗袍大受富有游客们欢迎。海伦不像她坦率丈夫那样极端。埃德加·斯诺有时会伤人感情,但想要不喜欢海伦可不容易。

当韩署长在莫理循大街警署会客室里见到她时,他觉得帕梅拉长大后就该是这副模样。谭礼士也同意。尽管海伦比帕梅拉大十几岁,但她们确实很像。

无论是韩世清还是谭礼士都没有跟斯诺夫妇谈过谋杀案。对于韩世清来说,这对夫妇会招惹麻烦,且在这桩案子里,他们无论怎看都清白得很。既然他们住在使馆区外,严格来讲他们也不在谭礼士管辖范围内。

但现在谭礼士在当晚安排对海伦拜访,去听听她想说些什。为什不呢?她地址是盔甲厂胡同13号,同倭讷家只隔两个院子,且两地位于街道同侧。她把地址写下来给谭礼士,说:“他们追杀,不是帕梅拉。这是种警告。”[98]

海伦和她丈夫自1935年起就住在北平,之前还在上海待几年。埃德加常常在北平取笑、侮辱当地美国人圈子,从而成不受欢迎人,大家都巴望他们离开。和倭讷家样,他们安身四合院也属于传统风格;但和倭讷家不同是,他们有许多现代化便利设施。此外,这里更大,占地约英亩,前院厢房旁有间温室。这里还有处马厩、个网球场、座四角以玻璃罩住亭子(可以在里面开花园聚会)。花园棚屋被改为埃德加写作室。炎热夏季里,株高大银杏树会在院子中投下浓荫。

海伦·福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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