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更多税款,以支付国家基础设施扩张,偿还庞大债务,以及更好地控制其人民,转而将这些大地产财产权赋予那些社会地位良好个人。起初这些庄园只是其所有者“纳税责任”,但到19世纪70年代,这些地产成他们私人财产,其中大部分通常是强行从村庄夺取土地。由于棉花种植庄园越来越被认为是大地主完全私人财产,曾经拥有部分土地收入和些定居权利村民现在完全任凭这些地主处置。这些新地产所有者可能会迫使农民住在特殊“私人村庄”中,控制他们生活方方面面。那些没有做到他们要求种植者遭到驱逐,加入农业无产者日益庞大队伍中。44
新所有者权利非常广泛,包括可以“监禁、驱逐、饥饿、剥削和行使许多其他形式专制、不寻常以及必要时可以诉诸,bao力权利”。因此,这是种“第次成功地将耕作者固定在土地上监督和威慑制度”。要让土地由单个人独占,需要政治科学家蒂莫西·米切尔所说“用来制造财产,bao力”。这些新式财产权迅速蔓延:1863年,地产所有者控制埃及耕地面积七分之,到1875年几乎增加倍,到1901年更增加到50%。451895年,仅仅11,788人拥有埃及所有土地近半,而另半是由727,047名财产所有者所拥有。其中些庄园非常巨大,例如,易卜拉欣·穆拉德(IbrahimMourad)控制塔卡13,000英亩土地,由两万名耕种者耕种,只有埃及统治者伊斯玛仪帕夏(Isma’ilPasha)自己控制那些庞大庄园才比他要大。46
与其他地方样,埃及棉花种植农村转型依赖巨大信贷金字塔。在底层,棉花田工人几乎总是对高利贷者和土地所有者负债,并不断受到债务束缚威胁。反过来,土地所有者从当地商人那里得到信贷,后者许多是外国人。所有人中最大土地所有者伊斯玛仪累积很多这样债务,1878年,由于棉花价格下跌,他将地产签字转让给他债权人罗斯柴尔德家族。与此同时,埃及z.府大量贷款资助挖掘灌溉渠道(主要通过强迫劳动)、建设铁路和进口蒸汽泵。国家借款数量之大令人咋舌,尽管埃及人民面临为出口市场生产压力越来越大,最终国家还是破产。这种债务使整个埃及陷入英国怀抱中:随着棉花收益递减,埃及无法偿还债务,失去主权控制权,并于1882年最终被英国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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