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个并不明确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gelblich(“微黄”)。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肤色从各种可选择颜色最终走向“黄色”重要步。而更重要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般颜色,等等。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个合适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18世纪后期,所谓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Racism)里程碑性发展来自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F.Blumenbach,1752—1840)。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他发明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巨大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还是把流行肤色分类与他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五大人种分类法。在奇迈可看来,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黄色也就稳定下来,枝独秀,成为所有备选颜色中最终胜出者。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双重标签。
1795年是科学种族论个重要年份,这年布鲁门巴哈创造“蒙古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等全新概念,在之后数十年间,尽管仍有人对如何更好地描述东方人肤色存有争议,东亚人“蒙古人种”属性则已被普遍视为定论。布鲁门巴哈为什采用蒙古来命名东亚人种呢?奇迈可分析,这并不是个随意、方便选择,也不是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据说这是以高加索命名白种人理由),而是因为蒙古人是历史上最令西方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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