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找个叫作威尔逊人。”
“你很清楚:知道没这个人。”
“如果你能借本电话号码簿话,可以核实下他地址……”
“还是再坐坐吧。”他边说边愁容满面地来回打量着孩子。
“得走。阿瑟已经感觉好点,威尔逊……”他含糊其词让感到不太自在。
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小男孩不舒服。要他们进来。”
他边眼睛看着孩子,边同握手。注意到他手又干又热。他说:“曾经见过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吗?”
“有可能。”
对于这间屋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你想走话当然可以走,但你把孩子留在这里不行吗——哪怕只留半小时?想同他谈谈。”想他已经认出帕基斯助手,正打算要盘问他,所以便说,“你要问他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每次他把没有青黑斑那半边脸对着时,怒火都会增加,因为只要看到他那松弛丑陋另侧脸颊,它就会慢慢转开。实在无法相信:斯迈思小姐去沏茶时,这儿印花布沙发套上会横流着
好,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除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是她主动吗?她看上他哪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多长时间约会次?她写过那些话都能背下来,“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不过人在爱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直在用老办法。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任何东西、任何人。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亲爱……”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青黑斑,心想:没有什地方是保险,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绝招。
“你上这儿来真正目是什?”他突然打断思绪。
“告诉过斯迈思小姐——有个叫威尔逊人……”
“记不得你面孔,不过记得你儿子面孔。”他失望地做个简短手势,仿佛像是要摸摸孩子手似——他眼睛里有种高深莫测温情。他说:“你不必害怕。习惯人们上这儿来。你尽管放心,只想能为你效劳。”
斯迈思小姐解释道:“人们常常脸皮太薄。”怎也弄不明白他们都在说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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