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卢·菲尔丁法官法庭后排座位上,坐着二十四个日裔岛民,穿着他们只有在正式场合才穿衣服。没有任何法令要求他们只能坐在最后排。但是圣佩佐岛不成文规矩使得他们这样坐。
他们父辈和祖辈迁居圣佩佐岛历史可以追测到八八三年。那年,两个日本人——日本·乔和查尔斯·乔斯——住在牛海岬附近个棚屋里。在杰弗通港锯木厂,有三十九个日本人在那儿工作,但是户口调查员没有将他们名字——登记,而是用日本人1号、日本人2号、日本人3号、日本·查理、老日本山姆、笑嘻嘻日本人、日本小子、爱红脸日本人、穿靴子、矮胖——诸如此类代号来替代他们真名。
世纪之交时,三百名日本人来到圣佩佐岛,他们大部分都是纵帆船水手,为留在美国而在杰弗逊港跳船下来。很多人游到岸上时候身上张美钞都没有,他们在岛上荒野小道上四处游荡,以红花覆盆子和日本松茸为食,直到找到“日本城——那里有三家澡堂、两家理发店,两个教堂(个是佛教寺庙,个是浸礼会教堂)、家旅馆、个杂货店、块棒球场、个冷饮小卖部、家豆腐店,以及五十个未刷油漆脏兮兮住所,律面朝着泥泞道路。不到个星期,这些跳船者就在锯木厂找到工作——码木料,清扫锯末,拖原木,给机器上油——每小时挣十美分。
根据保存在岛县历史档案馆中公司史料记载,九〇七年共有十八名日本人在杰弗逊港锯木厂受伤或致残。资料中记载,日本人107号,在三月十二日被劈料刀削去只手,获得七点八美元工伤赔偿;日本人57号在五月二十九日因为堆木材倒塌而导致股关节脱臼。
九二年,锯木厂被解散:岛上树都被锯光,以至于圣佩佐岛几乎成片光秃秃沙漠。锯木厂主们卖掉他们资产,离开圣佩佐岛。日本人开始开垦草莓地,因为圣佩佐气候十分适宜草莓生长,而且种植所需启动成本很低。正如古话所说,你只需要匹马、架犁,以及大帮孩子就行。
有些日本人租小块土地,自己经营。但是,大部分人都只能充当雇农或佃农,在哈库金[1]土地上耕种。法律规定,除非他们成为美国公民,否则不允许拥有土地;法律还规定只要他们是日本人,就不能成为公民。
[1]原文hakujin,是日本人对白人称谓。
他们把钱存在罐子里,然后写信给他们在日本父母,要求他们送女人过来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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