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医生有不在场证明。”记者反驳,“在程序员离队的期间,他
如果说程序员是在清理胡须的途中踩碎了脚下的瓷砖,一只脚陷了下去,因此失去了身体平衡,在手足无措的时候失手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这种可能性并不是完全没有,可事情会巧合到这种程度吗?
巧合。
之前的中年女人也似乎是巧合地摔死在了桌角上。
我觉得自己可能抓住了什么。
……
只有程序员的尸体,没有其他看上去会导致危险的人或物存在。
程序员是被割喉致死的,他的颈动脉被利器割开了,直到现在都有血液从里面缓缓流淌出来,加入瓷砖地板上的血泊。这种死法我很熟悉,我曾经也对河狸市的邪教徒制造过差不多的伤口使其死亡。这个地方的血管一旦被割开,除非旁边恰巧就有专门的医疗人员和设备在,否则就不会有生还的道理。
问题在于,是谁杀死了程序员?
我立即注意到,一把刮胡刀掉在了程序员的手边。
这既不是电动刮胡刀,也不是常见的刀架加多刀片的刮胡刀,而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的看上去像是小刀一样的折柄剃刀。它有着少许的危险性,使用时一不留神就会割伤自己的皮肤。我的家人曾经网购过这种刮胡刀,但是在到手之后又不怎么敢用,就将其扔到了一边,权当收藏。
医生之前有让团子拍过地图的照片,我们很快就找到了待在食堂里面的其他人。过了一会儿,所有人都聚集到了程序员的房间。
“是谁杀了他?”吉他手脱口而出。
说完,他又用怀疑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的人,后退了几步。
“……还不能确定是他杀。”医生迟疑地说。
“又是不能确定!这不能确定、那不能确定,那你究竟能确定什么!”吉他手大声质疑,“这已经是第二个人了!第!二!个!人!你的意思是在我们这不超过十个人的乘客里面,一天内连续发生了两次正常人一辈子都遇不到的意外死亡事故吗?我看你才是凶手吧!”
这把刮胡刀掉在血泊之外,刀身干净,刀锋却有着明显的血迹,简直就是在对观察现场的我宣告:我就是凶器。
这就是犯人的凶器吗?
但从现场来看,这应该是程序员的私物,他在自己死亡之前应该就是在拿这把刮胡刀清理自己的胡须……
我想起了死在广播室的中年女人。总不会是程序员一不小心失手割开了自己的颈动脉了吧?可要割伤到这种深度,究竟要失手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
紧接着,我又发现,在程序员的脚边,有一处瓷砖从中间裂开,向内凹陷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