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亦步亦趋(1 / 15)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篇有点令人厌烦新闻报道,与其说是种文风习作,还不如说是习作文风,这是个好比说叫亨利·詹姆斯人写,他是那种可能在二十年代布宜诺斯艾利斯或是拉普拉塔随便哪家院子里喝着马黛茶人。

四十岁那年,豪尔赫·弗拉加决定研究诗人克劳迪奥·罗梅洛生平和著作。

起因是次在咖啡馆里闲聊,当时弗拉加和朋友们又次说到,他们认为罗梅洛这个人身上有些不确定因素。他写过三本书,每本都有批对他敬羡不已书迷,在世纪初几年里,也曾给他带来昙花名声。罗梅洛形象和他作品被混淆得难解难分,没有什系统性评论,甚至连个令人满意肖像都没有。除同时期杂志上几篇非常审慎赞美文章,还有圣菲市个主张“思想不够抒情来凑”热心教师写过本书,再没有什人想着去研究这位诗人生平或著作。两三件轶事,几张看也看不清照片,剩下只有茶会上传闻与不知何人编写文选上溢美之词。可是弗拉加不无惊奇地注意到,仍然有不少人以不亚于读卡列戈或者阿方西娜·斯托尔尼热情,读着罗梅洛诗句。他自己是在上高中时候发现这些诗,虽说笔调有些庸俗,形象又被那些吹捧者弄得面目模糊,这个拉普拉塔诗人诗篇还是如同阿尔玛弗埃特或者卡洛斯·德拉普阿诗篇样,成为他青年时代某种具有决定意义体验。只是到些时候,当他已经成为位文学批评家和散文家之后,他才想到去认真思考罗梅洛作品,而且立刻发现人们对他知之甚少、知之甚浅。和世纪初其他优秀诗人诗句相比,罗梅洛诗出众之处在于它有种独特品质,它较少装腔作势,这使得它立即赢得年轻信任,他们对夸张比喻和又臭又长描写早已心生厌倦。每当弗拉加和他学生或者朋友们谈起罗梅洛诗篇时候,总会暗自思忖,这些诗在关键之处总是朦朦胧胧,主题也闪烁其词,说到底,给它带来如此声望难道就是它神秘感吗。钦佩之情最容易从无知中产生,想到这点,弗拉加不免心生恼怒;归根结底,克劳迪奥·罗梅洛诗足够高深,哪怕是番追本溯源探究,也不至于让它失色。时常有人举行咖啡聚会,其间总少不通对罗梅洛似是而非赞扬,每次从这类聚会出来,他都觉得自己有责任认真研究下这位诗人。同时他又觉得,要研究就不能像其他人所做那样,光从语言学或是文体学角度写几篇文章事。从开始他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