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数小时的行走,直走到脚上磨出水泡,像个傻子似的看着沙滩上那些几乎全裸的姑娘们;它弥补了他去尼斯,去蒙特卡洛,去圣保罗-德-芳斯[3]拥挤无聊的汽车旅行;它弥补了那天他在一个阴险的药剂师那儿花三倍多的价钱买下了他找到的唯一一副太阳镜,路过一间商店时,他看到玻璃橱窗里自己的样子,像条大盲鱼;它弥补了他在里维埃拉时的那种感觉,虽年轻、富有且自由,却只觉得白天、夜晚都很可怕——里维埃拉!——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第一周,他曾跟个妓女打过交道,她有着精明的微笑,她坚持要高价,看到他身体时她脸上一闪而过的恶心表情吓得他痛苦到无法勃起;其他大多数夜晚,他从一间酒吧辗转到另一间,喝得醉醺醺,直喝到呕吐,他害怕妓女,害怕被别的姑娘拒绝,甚至害怕跟别的男人交谈,以免他们把他当成男同志。他整个下午泡在类似折扣店的法国廉价商店里,假装想买挂锁、剃须膏和便宜的锡制玩具,穿行在不新鲜的空气里,连嗓子眼里都往外冒着回家的渴望。一连五个晚上,他去看美国电影,寻求黑暗的庇护,就像多年前他在丹佛,为了摆脱叫他猪油佬普拉特的那帮男孩时做的一样。当这些娱乐活动全结束后,他回到旅店,巧克力冰淇淋的味道还堵在嗓子眼里,他独自哭着睡去。可是这一切现在消失在席德无比美妙优雅的钢琴声里,消失在卡森睿智的笑容的魔力里,消失在每当音乐停下时卡森抬手鼓掌的模样里。
午夜过了,除了席德,人人都有点醉了,卡森问他离开美国多久了。“从打仗起,”他说。“我跟着部队来的,再没回去。”
肯,沉浸在甜蜜与幸福之中,把酒杯高高举在空中,敬酒道:“凭上帝之名,愿你永远也不必,席德。”
“为什么,‘不必’?”杰奎琳说。在昏暗的灯光下,她看上去严厉清醒。“你为什么那么说?”
肯惊愕地看着她,“呃,我只是说——你知道——他永远不必出卖什么,什么都不必。当然,他永远也不会的。”
“这是什么意思,‘出卖’?”直到席德低沉地笑起来,这尴尬的沉默才被打破。“别紧张,亲爱的,”他说,然后转向肯。“你知道,我们不那样看。事实是,我这是迂回之计,我想回美国,在那里挣点钱。对此我俩想法一样。”
“嗯,可你在这里干得很好,不是吗?”肯说,几乎在求他了。“你挣的钱也够多了,一切也满意,不是吗?”
席德耐心地笑笑。“但我说的不是这种工作,你知道。我是说真正挣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