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每周都用商业信纸给他写来挖苦的信,正筹划着把他纳入初级合伙人之列,而肯,早就念完了索邦神学院[2]的课程,这是他来法国的借口,现在再没什么理由待下去了。卡森,在这点上,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一样,比肯幸运,他不需要借口:他有足够的私人收入,却没有家庭拖累;只要他愿意,长期在欧洲游历、找乐子,他也花销得起。
“你还像张纸一样白,”他隔着餐桌对肯说。“难道你没有去海滩吗?”
“当然去了,”肯赶快看着他的碟子。“我去过海滩几次。最近天气不太好罢了。”
可是卡森猜到真正原因,肯羞于展露他的身体。于是他换了话题,“噢,顺道说一声,”他说。“我把IBF的东西带来了,给你那位弹钢琴的朋友的。”
“噢,好极了。”肯真正如释重负地抬起头来。“等我们吃完饭,我就带你去那儿,怎么样?”好像为了加快这一情景的到来,他叉起块滴着沙拉酱的沙拉放进嘴里,又撕下一大块面包,一起嚼着,用剩下的面包把盘子里的油、醋抹干净。“你会喜欢他的,卡森,”他边嚼边清醒地说。“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我真的很敬佩他。”他用力吞下嘴里的东西,赶快说:“我的意思是,该死的,有那样的才华,他明天就可以回美国去赚大钱,但他喜欢这里。首先,当然,他在这里有个姑娘,是位真正可爱的法国姑娘,我猜他不可能带她一起回美国——不,可真的,不止于此。这里的人们接受他,把他看作一位艺术家,我是说,也把他看作一个人。没人觉得高他一等,没人会去干涉他的音乐,而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噢,我是说他不会跟你说这些——如果他这样,很可能就是个讨厌鬼了——这只是他给你的感觉。从他的话里,你感受得到他的思想态度。”他把浸着调料的面包扔进嘴里,颇有权威地嚼着。“我是说这家伙真的很高尚,”他说。“一个出色的人。”
“听上去他弹得真是他妈的一手好钢琴,”卡森说,伸手去拿酒瓶,“就我听的那一点点来说。”
“等你真的听到,等他真的弹时。”
他们俩都很享受这个事实——这次是肯的发现。以前事事总是卡森打头,他找到姑娘们;他学会当地方言;他知道如何最好的打发每个小时。是卡森追查到巴黎所有好玩的地方,在那些地方你根本看不到美国人;在肯学着寻找自己的好玩去处时,是卡森自相矛盾地将哈里酒吧变成所有去处中最好玩的地方。所有这一切,肯乐于追随,晃着感激的头表示惊奇,可是在异乡城市的后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