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都是那般跑法,两腿内侧摩擦着,笨拙地迎接。“出租车在那边,拿上你的箱子——伙计,你看上去糟透了!先去洗个澡,喝上一杯,怎么样?你他妈的还好吧?”
他们轻轻坐在出租车坐垫上,一路摇摇晃晃往十字大街驶去。十字大街上绚丽夺目的蓝色、金色强光,令人热血沸腾的海风迎面扑来,卡森开始放松了。看看那些姑娘们!一大片一大片的;还有,跟老肯重聚在一起感觉也不错。现在,很容易看清巴黎的那些事情,如果他还待在那里不走,只会更糟。他离开得正是时候。
肯一直在说个不停。卡森冲凉时,他在浴室里跑进跑出,兜里的硬币丁当作响,他笑着说啊说,整个嗓子眼里都往外冒着快乐,好像几周没听过自己的说话声似的。事实是自从与卡森分开后他就没真正快乐过。他们彼此是对方最好的朋友,可这友谊却不怎么平等,他俩都知道。在耶鲁时,如果不是因为肯是卡森乏味却形影相随的跟班,可能什么事都没他的份,这情形在欧洲也没变。肯身上有什么东西把人们都赶跑了呢?这个问题卡森想了几年。只因他太胖,动作笨拙?或是他极力讨人欢喜反而显得痴傻,招人嫌?但难道这些不正是讨人喜欢的基本品质吗?不,卡森猜,他能找到的最接近真相的解释是:当肯笑时,上嘴唇向后滑,露出一小块湿湿的内唇,贴着牙龈颤抖着。许多有这种嘴形的人可能没觉得这是什么大缺陷——卡森也愿意承认——可对于肯·普拉特,无论人们能给出什么更充分的回避他的理由,这似乎是人们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不管怎样,卡森自己就总意识到这点,尤其是在愤怒的时候。比如,现在,最简单的事情,他想擦干水,梳梳头,换上干净的衣服,而这个门板一样、到处移动、有着双唇的笑容到处挡他的路。它无处不在,他伸手去毛巾架取毛巾时挡着他、在乱七八糟的行李箱上方晃荡、在镜子前游走、遮住他打领带,最后卡森只得收紧下巴,尽量不吼出来,“行了,肯——闭嘴!”
可是几分钟后,他们在阴凉静谧的旅馆酒吧里平静下来。酒吧招待正剥着一只柠檬,他巧妙地捏着,拇指和刀刃把一条明亮的果肉给扯出来。好闻的柠檬酸味,与杜松子酒味混在一起,在碎冰的薄雾下,给他们的放松复原别添了一番风味。两杯冰马蒂尼浇熄了卡森最后的怒火。待他们走出那地方,在人行道上晃荡着去吃饭时,他感受到浓厚的友谊,还有他熟悉的肯对他的钦佩之情,眼见着高涨起来。也有一丝伤感,因为肯不久就得回美国了。他在丹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