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在排版桌前忙自己的活,往第一版块上贴样张。我站在那里,与难以操纵的页面版式和粘满胶水的剪刀搏斗,索贝尔悄悄走到我身后,看上去焦躁不安。“麦凯布,在我交上去之前,”他问。“你想看看吗?”他递给我那叠手稿。
给我的第一个震惊是首页上贴了张照片,是他戴
胎,”他说。“那又怎样?”
“随你便,”我说。“你手头有很多其他材料吗?”
他耸耸肩。“有一点,我不着急。可是,我跟你说件事——我不会用太多这些垃圾的。这种闲话。谁他妈的会看这些东西?你不能把整个专栏全塞满这种垃圾。你得用些东西把它们拼在一起。我说得对不对?”
还有一次(现在他满嘴里说的只有专栏),他笑盈盈地说:“我太太说我现在变得跟以前写书时一样糟了。写,写,写。可她不在乎,”他补充道。“她对这件事真是很兴奋。她逢人便说——邻居们,所有的人。星期天她哥哥过来看她,问我这份工作怎么样——你知道,一种自以为是的口吻。我一声没吭,可是我太太高声说了:‘利昂在为报纸做一个专栏’——她详详细细跟他说了一切。伙计,你真该看看他那张脸。”
每天早上,他把前一天晚上干的活带来,一沓手写的稿子,用午饭时间把它打出来,坐在桌前一边嚼着三明治,一边修改。每天晚上,他最后一个回家;我们走时,他一个人还心醉神迷地专心敲着打字机。芬尼不停地烦他——“索贝尔,那个特写做得怎样了?”——可他总是眯着眼、凶狠地扬起下巴,回避这个问题。“你着什么急?我会给你的。”说完他冲我眨眨眼。
交稿日那天清晨,他来上班时脸上还粘着一小块手纸;刮胡子时一紧张把脸给划破了。不过,其他方面,他看上去还是一如从前自信满满。那天早上没人打电话——截稿日我们全都在誊写、校对——所以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摊开定稿最后读一遍。他十分专注,竟没发现芬尼站在他手边了。“你想把那特写给我吗,索贝尔?”
索贝尔一把抓起稿件,傲慢地用前臂把它们遮起来。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芬尼,说得那么坚定,看来这两周他一定在练习:“我要把这个给克拉姆先生看。不是给你。”
芬尼气急败坏,脸扭成一团。“不,不,克拉姆先生没必要看这个,”他说。“再说,他还没来。来吧,给我。”
“你在浪费时间,芬尼,”索贝尔说,“我在等克拉姆先生。”
芬尼嘴上嘀咕着,避开索贝尔洋洋得意的目光,回到自己桌前,读《百老汇直击》进行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