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后,他坐在那儿焦虑地咬着嘴唇,直到芬尼抬起一根食指说:“索贝尔,过来一下。”
于是他走过去,站在那里,芬尼吹毛求疵地指出一点小小的语法错误时,他就抱歉地点头。“永远不要以一个介词结尾,索贝尔。你不能说,‘给管道工们新的讨价还价的理由。’你要说,‘给管道工们新的理由去讨价还价。’”[2]
芬尼很享受这种说教。可恶的是,在一个旁观者看来,索贝尔用太长时间才明白别人凭直觉就能知道的事:芬尼是个胆小鬼,只要你抬高嗓门,他就会软下来。这是个脆弱的神经质男人,兴奋时,他会流口水,用手指梳理他那油腻腻的头发,结果手指把他的发油,就像他的一丝人品一样,传播到他碰触的任何东西上:他的衣服、他的铅笔、他的电话,还有他的打字机键盘。我猜他当执行主编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不愿意忍受克拉姆对他的那种欺辱:他们的编辑会议总是从克拉姆的咆哮开始,克拉姆从他的格子间后面吼道:“芬尼!芬尼!”芬尼像只松鼠似的马上跳起来,急匆匆地跑进去了。于是,你听到克拉姆冷酷而单调的质问声,还有芬尼气急败坏哆嗦着的解释,最后总是以克拉姆一拳打在他的办公桌上结束。“不,芬尼。不,不,不!你怎么回事?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能听懂?好吧,好吧,滚出去,我自己来做。”一开始,你会想,芬尼干吗要忍受这个——没人需要一份这样糟糕的工作——可是答案就像事实摆在那里,《劳工领袖》只有三篇署名文章:一篇是来自报业辛迪加[3]的毫无新意的体育特写,一篇呆板无聊的专栏“今日劳工,作者:朱利斯·克拉姆”,这篇文章占了整个社论版,报纸最后还有一篇两栏的带框文章,标题是:
百老汇直击
作者:韦斯·芬尼
在文章左上角甚至还有指甲大小的作者照片,他头发抹得油光锃亮,自信地露齿而笑。文章尽量从劳工角度出发,东指西戳地写点东西——比如,来上一段关于演员工会的报道,要不就是后台工作人员工会——可是大多数时候,他开门见山,以两三名真正的百老汇及夜总会专栏作家的笔法写道:“你听说过科巴[4]里的当红女歌星吗?”他会问那些工会头头;接着他告诉他们她叫什么名字,还有两条按语,一条淘气地写上她的胸围臀围尺寸,一条简单地说明她“来自”哪个州,他会这样结束:“全城沸腾,人们蜂拥而至。他们断言,对此本编辑部全体同仁一致同意:此位女士很有品位。”没有读者会想到韦斯·芬尼的鞋子需要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