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拉尔夫辩解地说。“我想也就是到处坐坐,说说话吧;跟格蕾丝的老爸喝啤酒,或干点什么;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说。“那以后周末你时不时得去。这可真够你受的。”
拉尔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来,他把有点湿的外套团在手里。“嘿,你这个杂种。没人请你来,你懂吗——你、马蒂或乔治,随便你们哪个。我把话说明白了,我可不需要你们赏脸,懂吗?”
“你怎么啦?”埃迪问道。“你怎么啦?难道不能开个玩笑?”
“玩笑,”拉尔夫说。“你有开不完的玩笑。”他跟在埃迪后面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气,觉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泪了。
,三十九元九十五分——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了。“我想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我想娶那个姑娘”)。埃迪的两次反应都一样:“你……疯了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么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了,我需要这样的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的崭新而阔绰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最后发现他买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一样,但埃迪的包差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冲动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么花这五十块钱吗?我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促。
“你……疯了吗?四十大元买个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疯了,拉尔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听着,你最好还是留着你的钱吧,伙计。你以后会用得着的。”
他
“啊……好吧,”拉尔夫终于说。“我想你是对的。”他追上埃迪,朝地铁走去。他生活中的事情总是这样;只有他领上更像样的薪水后他才能拥有那样的包,他认了——就像只有结婚后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一样,这个事实他也只有无条件接受,想到这里,他生平第一次低声叹了口气。
地铁吞没了他们,经过半小时的丁零当啷、摇摇晃晃、神思恍惚,最后将他们吐出在皇后区清凉的黄昏里。
他们脱下外套,松开领带,让晚风吹干刚才走路汗湿的衬衣。“那么我们怎么办?”埃迪问。“明天我们什么时候在宾夕法尼亚的小乡村露面好?”
“啊,随便你们,”拉尔夫说。“晚上什么时候都行。”
“我们到那里后做什么呢?在那见鬼的小村庄里你能做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