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对衣着,bao露的女人毫无兴趣,露丝很吃惊,而她现在已经不和他一起洗澡了。
“格雷厄姆老喜欢碰我的胸。”露丝向汉娜抱怨。
“大家都喜欢。”汉娜说。
连续三个早晨,哈利都在洛金街的健身房看露丝锻炼,她在书店里看到他之后,他更加小心了。哈利一直练举重,比较重的杠铃和哑铃在长条形房间的一端,但哈利可以通过镜子追踪露丝的踪迹,他知道她平时都怎么练:先在垫子上练腹部,做许多拉伸动作。哈利讨厌拉伸。露丝脖子上挂着毛巾,开始骑动感单车,半小时后已经流了很多汗,骑完车,她练了一会儿举重,但顶多选择两到三公斤的哑铃。如果前一天练了肩部和手臂,第二天就练胸部和背部。
总而言之,露丝每次会锻炼大约一个半小时,属于中等强度,对于她这个年龄的女人,选择这样的运动量是明智的。虽然不知道她过去打壁球,哈利也看得出她的右臂比左臂强壮许多,但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露丝锻炼时,似乎没有什么能让她分心,连可怕的音乐都做不到。骑车时,她有一半时间是闭着眼睛的,在垫子上举重时,她看上去似乎什么都不想——甚至不去考虑下一本书,计数时,她的嘴唇会跟着动。
锻炼的过程中,露丝喝了一升矿泉水。塑料瓶空掉之后,她总会先把瓶盖拧回去再丢进垃圾桶——这说明她有点洁癖。哈利轻松地从她扔掉的水瓶上取得一枚清晰的右手食指指纹,发现上面果然有一道垂直的割痕。刀子不可能切得如此利落,必须是玻璃割出来的,伤痕很细很浅,几乎快要消失,一定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受的伤。
四十一岁的露丝比洛金街健身房里的女人们都至少大十岁,她也不穿年轻女性喜欢的弹性紧身衣,而是把T恤塞在像是为男性设计的宽松的运动短裤里面。露丝觉得生下格雷厄姆后她的肚皮变松了,乳房也有些下垂,虽然她的体重还和打壁球时一样。
健身房里的大多数男人也比露丝年轻十岁,只有一个年纪大一点的男人,总是背对着她举重。她只能在镜子里看到他的一部分面孔,他的身材很健美,然而胡子该刮了。第三天上午,她离开健身房时认出了他,他是她的警察。(自从在书店发现他之后,露丝就把他视为她自己的警察。)
因此,从健身房回到酒店大堂时,露丝毫无防备地撞见了维姆·容布勒德,在阿姆斯特丹待了三天,她几乎已经不再想他,而且开始觉得他可能不会来找她。然而他来了,似乎还带着妻子和刚出生的孩子,维姆变得很胖,直到他开口,露丝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