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四岁孩子出国旅行必须考虑到各种在国内无须考虑的问题,连橘子汁的味道(甚至颜色)都必须解释给孩子听,羊角包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还有马桶的冲水设备、冲水方式和冲水时发出的奇怪声音等等。虽然孩子已经学会了自己上厕所,但有些马桶他怎么都不肯用,露丝很恼火。而且格雷厄姆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时差,却难以适应时差,他还出现了便秘,却不知道这是他拒绝吃饭的直接后果。
在伦敦,因为汽车靠左行驶,除非到附近的小公园去,露丝不会让阿曼达和格雷厄姆过马路,男孩和保姆被限制在了酒店周围。格雷厄姆发现康诺特饭店的床单是浆洗过的,于是好奇地问:“浆是活的吗?摸起来像是活的。”
当他们离开伦敦前往阿姆斯特丹时,露丝很希望自己能有阿曼达一半的勇气,这个直率的女孩办成了许多了不起的事:格雷厄姆适应了时差,不再便秘,也不害怕外国厕所了——露丝怀疑,入世之后,她连过去对儿子的威慑力都找不回来了。
以前,她会因为采访者没有看过她的书而勃然大怒,现在却只会生闷气。花了三四年写小说,然后还得浪费一个多小时和不愿花时间读它的记者谈话……好吧,如果这都不算缺乏自信,怎样才算?(而且《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也不是什么长篇小说。)
露丝甚至一反常态地容忍了别人多次提出那个可以预见,却与她的新作无关的问题:她是如何“适应”独居生活的,独居的实际经验跟她上一本书中的相关描写是否矛盾?
“不矛盾,”以科尔夫人自居的露丝说,“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一样糟糕。”
阿姆斯特丹的记者提出的问题也不难预料:他们想知道露丝是如何在红灯区搜集资料的,她是否真的躲在妓女的衣橱里,旁观妓女接客?(没有,露丝回答。)她的前一个坏男友是荷兰人吗?(绝对不是,作者声称。但即使在这样回答的时候,她的眼睛也在搜寻维姆,她认为他早晚会出现。)文学作者怎么会对妓女感兴趣呢?(露丝说,她个人对妓女没兴趣。)
大多数采访者都说,露丝竟然选择红灯区作为研究对象,真可惜,这座城市难道没有别的吸引她的地方吗?
“与地域无关,”露丝告诉采访者,“《我最后一个坏男友》不是一本写阿姆斯特丹的书,主要人物不是荷兰人,荷兰只是故事的背景之一。发生在阿姆斯特丹的事情促使主人公改变了她的人生,我感兴趣的是她的人生,尤其是她改变人生的愿望,许多人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决定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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